长岭镇
长岭镇
发布日期:2026-03-29
长岭镇位于庄河市西北部,距庄河市区31 公里。305 国道和大连市东西大通道两条交通干线呈 X 形状从镇内经过,贯通东西南北。镇域北与桂云花、步云山接壤,南与城山、光明山毗邻,西与荷花山相连,东与蓉花山相望,有史以来为庄河市西北部中心乡镇。全镇总面积153.6 平方公里,辖设 7 个村,132个居民小组,户籍人口7758户25176人。长岭镇紧紧围绕乡村振兴主题,坚持因地制宜,突出产业特色,依托科技赋能,激活农业新质生产力,积极打造庄河市现代农业示范区,先后荣获“大连市新发展果树工作先进乡镇”“大连市设施农业建设先进乡镇”“大连发展农业农村电子商务先进乡镇”、2021年度大连市级平安乡镇、2022年第一批垃圾治理市级示范片区、“辽宁省文明村镇标兵”等荣誉称号。
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市关于乡镇工作方面的指示,制订具体的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二)指导辖区内村委会的工作,支持、帮助村民委员会加强思想、组织、制度建设,向上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及时反映村民的意见、建议和要求。
(三)抓好各村文化建设,组织居民开展经常性的文化、娱乐、体育活动。
(四)负责乡内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工作,加强对违法青少年的帮教转化,保护老人、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五)协助有关部门做好辖区拥军优属、优抚安置、社会救济、殡葬改革、社会保障和就业等工作。
(六)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辖区内常住和流动人口的管理及计划生育工作,完成市级下达的各项计划生育指标任务。
(七)协助武装部门做好辖区民兵训练和公民服兵役工作。
(八)负责在辖区开展普法教育工作,做好民事调解,开展法律咨询、服务等工作,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搞好辖区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九)负责本辖区的乡村管理工作,发动群众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绿化、美化、净化城市环境,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环境卫生、环境保护工作。
(十)负责本辖区的综合交通执法和交通工作,维护辖区的良好秩序。
(十一)负责研究辖区经济发展的规划,协助有关部门抓好安全生产工作。
(十二)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辖区抢险救灾、安全生产检查、居民迁移等工作。
(十三)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领导班子
姓名 |
职务 |
林肖冰 |
党委书记 |
王秋卿 |
党委副书记、镇长 |
孙 钢 |
人大主席 |
韩跃辉 |
党委副书记 |
郑 庄 |
党委组织委员 |
张英龙 |
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
刘 通 |
党委政法委员 |
王 瑜 |
党委宣传委员兼统战委员 |
张 强 |
副镇长 |
苏允杰 |
副镇长 |
陆大成 |
副镇长、派出所所长 |
刘环宇 |
副镇长 |
韦彦汀 |
纪委书记 |
内设机构
科室名称 |
党建工作办公室 |
综合办公室 |
农业农村办公室 |
平安建设办公室 |
社会事务办公室 |
经济发展办公室 |
村镇建设与生态环境办公室 |
财政管理办公室 |
长岭镇综合事务服务中心(长岭镇退役军人服务站) |
联系地址 : 庄河市长岭镇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 : 0411-89240201
办公时间 : 工作日 8:00-17:00(周末和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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