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发展改革局
市发展改革局
发布日期:2026-03-29
庄河市发展和改革局职责
庄河市发展和改革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大连市委关于发展和改革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发展和改革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机关日常工作的协调和督办;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文书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政务公开、安全保密等工作;负责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负责机关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党群工作;负责机关及指导所属单位财务、国有资产管理、政府采购、后勤、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劳动工资、教育培训、离退休人员、党建、思想政治、统战、信访等工作;负责研究分析全市社会资金平衡和财政、金融、价格政策,提出金融发展和直接融资发展战略和政策建议;负责拟定全市社会信用体系规划建设、制度标准与综合管理工作。
(二)研究全市经济体制改革的重大问题,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工作,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参与研究和衔接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推进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指导和协调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拟订全市经济体制改革年度计划,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协调推进事业单位改制的有关工作;组织研究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重大问题,组织开展新闻宣传、政务宣传和舆情应对工作;负责统筹推进全局法治机关建设;负责机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备案及清理工作;负责机关重大行政决策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的合法性审查工作;负责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负责机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统筹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和培训,依法指导、协调招投标工作;负责全局进驻市行政服务大厅行政审批等事项的咨询、受理、审核、办结工作,拟定行政审批工作的规章制度,组织协调涉及多部门共同办理的事项,组织协调行政审批事项现场勘查、专家论证、参与听证和技术审查等工作,组织协调办理与市直部门联合行政审批事项,承办本局和市数据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提出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规划生产力布局的建议,提出国民经济中长期发展、总量平衡和结构调整的目标和政策,组织拟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并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监测与评估;负责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地方规划的统筹协调;负责市级专项规划编制的立项管理工作,研究提出城镇化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和年度计划;组织拟订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分析研究全市经济形势,研判经济发展趋势,进行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监测、预测和预警,研究总量平衡,组织落实全市地区生产总值指标任务,提出宏观调控的目标以及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综合协调全市宏观经济政策,会同相关部门完善宏观调控协调机制,开展宏观调控政策评估,提出年度重要商品平衡的总量目标和相关政策建议,指导全市经济信息工作;负责全市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研判全市社会事业发展相关趋势,提出促进社会发展的相关建议,参与人力资源开发、健康保障、生活质量、社会服务等重大问题研究,协调教育、文化、卫生、民政、体育、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旅游、就业、社会保障等领域事业发展政策,统筹推进全市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的重大问题,拟订全市人口发展战略、规划、提出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以及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的政策建议;综合分析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形势,提出农村经济发展战略、体制改革及有关政策建议,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衔接平衡农业、林业、渔业、畜牧业、水利、气象等行业及有关农村基础设施发展规划、计划和政策,提出重大项目布局建议并协调实施,参与全市农村扶贫开发工作,协调指导涉农乡镇村屯发展和改革工作;指导全市县域经济发展有关政策的贯彻落实,推进县域经济发展相关工作;研究国民经济动员与国民经济、国防建设的关系,组织拟订推进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协调发展的战略和规划,协调相关重大问题,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协调国民经济平战转换能力建设。
(四)监测分析全市固定资产投资状况及运行趋势,提出全市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调控目标、政策、措施建议,起草固定资产投资规范性文件,研究提出我市贯彻落实国家深化投资体制改革措施建议,按权限审核全市基本建设项目,统筹提出市本级基本建设投资计划安排建议,编制下达市本级基本建设投资计划,承担推进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相关工作,指导全市工程咨询业发展;协调推进全市重大项目建设,建立全市重大项目库,提出重大项目推进政策、措施,起草重大项目推进规范性文件,提出全市重点建设项目建议,落实推进责任、目标,对全市重大项目推进工作进行指导、综合协调、监督检查和绩效考评,协调解决项目推进中存在的问题;拟订相关重大战略规划、重大政策、重大工程等评估督导的制度和管理办法;组织对本部门牵头负责或编制印发的重大战略规划、重大政策、重大工程等开展监测评估和监督检查,提出有关意见建议并督促落实;依托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等信息平台,开展信息汇总、统计分析工作;组织开展政府投资项目后评价工作;组织开展政府投资计划安排及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研究提出项目和资金规范管理的意见和建议;负责目标绩效考核工作。
(五)拟订全市能源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研究和监测全市能源开发利用情况,协调能源开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决策建议,按规定履行能源行业管理和能源对外合作相关职能,组织拟订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发展政策措施;负责规划能源项目布局和建设,按相关权限实施对能源项目和计划的管理;负责煤炭行业管理,推进煤炭行业产业结构调整,按规定权限,负责煤炭建设项目核准审批;研判交通运输发展趋势,提出交通运输(含城市轨道交通)发展战略和体制改革建议;负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衔接平衡,监测、分析交通运输的发展状况,按规定权限审核交通运输基本建设项目,参与编制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监测经济运行态势并提出近期调控目标及相关政策建议,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有关问题;负责能源运行调节和应急保障工作,协调煤炭、石油、天然气、电力、运输等生产要素,组织重要物资的紧急调度,组织研究和提出全市经济安全和生产安全意见;拟订并组织实施石油、天然气开发及管道发展规划、计划和政策,衔接油气市场供需平衡,承担油气体制改革有关工作;负责全市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工作,协调处理管道保护的重大问题,指导监督有关单位履行管道保护义务,依法查处危害管道安全的违法行为,制定并组织执行管道事故应急预案。
(六)协调指导全市区域经济发展和协作,组织拟订区域经济发展规划及政策措施,组织编制重点流域(包括近岸海域)水环境综合治理规划,协调国土整治、开发、利用和保护政策,参与拟订国土规划和土地政策,参与编制水资源综合平衡与节约利用规划、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规划;负责编制以工代赈建设规划和计划,指导、协调跨区域合作,统筹推进飞地经济发展,研究提出相关政策措施;统筹推进全市沿海经济带工作,负责沿海经济带有关信息汇总分析、宣传推介等工作;研究大连(庄河)老工业基地振兴重大问题,提出有关政策建议,统筹协调、综合衔接与上海市松江区对口合作工作,组织拟订松庄对口合作实施方案和年度计划;综合分析国际资本动态及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状况,拟订全市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的目标、政策,协调有关重大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全市外债总量控制、结构优化和监测工作,会同有关方面组织拟订利用国际金融组织、外国政府贷款规划并提出重大备选项目,参与拟订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参与外商投资安全审查有关工作,按权限审核并上报外商投资重大项目和境外投资项目;负责国际合作工作,协调全市扩大利用外资有关优惠政策工作,统筹推进全市“一带一路”建设相关工作;研判服务业发展趋势,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服务业发展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解决服务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统筹全市服务业发展,研究推进服务业集聚区布局和楼宇经济发展;组织拟订加快城区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中介组织发展战略和规划,组织拟订促进和规范中介组织发展的政策措施,协调解决中介组织发展中的重大问题;负责国家、省、大连市和庄河市服务业发展的专项资金管理、项目组织、审核申报和监督管理工作;研究提出全市内外贸发展战略,监测分析内外贸市场运行态势并提出政策建议,组织编制全市重要商品进出口总量计划并监督执行,研究提出现代物流业发展战略规划及流通领域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建议。
(七)综合分析工业发展形势,协调解决工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研究提出全市推进工业结构战略性调整、促进工业协调发展的重大思路和政策措施,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政策,统筹工业发展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协同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协调重大技术装备国产化和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问题;按权限协调优势和短缺重要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按权限预审外商投资重大工业项目;负责工业方面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项目的组织、审核申报和监督管理工作;对接国家相关产业基金;负责制造业重点领域首台(套)技术设备示范应用项目的事中事后监管;综合分析全市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重大战略问题,研究提出全市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目标的建议,牵头拟订全市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协调节能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协调推进水资源节约和非常规水资源利用,落实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制度;负责节能监察工作的统筹协调和指导,组织协调重大节能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的推广应用;研判高技术产业及产业技术的发展趋势,组织拟订高技术产业发展及产业技术进步的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推进新兴产业创业投资,组织重大产业化示范工程,组织推动技术创新和产学研联合,统筹推进创新改革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统筹协调、组织拟订促进民营经济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拟订促进民间投资发展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跟踪了解和分析研判民营经济发展状况,建立与民营企业的常态化沟通交流机制,协调解决民营经济发展重大问题,推动民营经济提升竞争力。
(八)研究国防动员建设发展重大问题,组织起草国防动员、人民防空和军事设施保护等有关制度措施;组织拟订国防动员、人民防空建设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推进国防动员重大项目和专项工程,协调解决跨领域跨地区跨部门国防动员重大问题;承担国防动员工作综合协调、督导落实任务,牵头协调落实国防动员建设管理、动员准备和组织实施工作,协同建立平时北部方向国防动员工作综合协调机制,协调军地有关单位对接重大事项、落实动员需求、解决矛盾问题;战时和重大军事行动时,依令参与北部方向协调组工作;统筹指导各行业部门推进国防动员专业保障队伍建设,协调组织战时转产、扩大军品生产和武器装备维修保障任务;协同推进网络信息、政治动员、科技、装备、舆论战心理战法律战和新型领域等国防动员工作;组织开展国防动员潜力调查,协调推进国防动员信息化建设,协同军事机关开展国防动员能力检验评估;组织对有关单位落实国防动员任务情况开展考核评估;参与战备物资储备计划制订和落实情况考核工作;指导协调军事设施保护工作;负责人民防空建设管理和组织实施,开发利用人民防空资源,指导人民防空行业规范有序发展,指导监督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平战转换、开发利用中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指导重要经济目标防护工作,组织落实人民防空重点城市的保护类别和防护标准,指导群众防控组织建设,承办市政府赋予的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有关保障任务;负责管理人民防空经费和国有资产;承担市委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职责。
(九)贯彻落实国家、省、大连市价格政策并组织实施,研究分析相关商品的产销成本、利润和市场供求情况,监测预测价格变化趋势,提出价格总水平年度调控目标、政策和价格改革的建议,适时提出动用财政资金,用于平抑重大节日和突发性上涨的群众生活必需品和其他重要商品价格的建议,拟订市管商品和服务价格,督导商品和服务价格的落实情况;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以及公用事业、公益性服务、自然垄断经营商品等收费的政策法规,拟订相关收费标准并组织实施,督导有关收费标准的落实情况;按国家、省、大连市要求,开展指导品种农产品生产成本、价格收益情况的调查,汇总上报全市农产品生产成本收益资料及相关信息,依据《辽宁省政府定价成本监审目录》,组织实施全市成本监审工作。
(十)拟订全市粮食流通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粮食流通管理工作,承担粮食流通统计和市场监测预警工作,按权限负责推动粮食流通产业发展有关工作,指导粮食加工业发展;负责军粮供应管理工作,承担粮食储备基础设施的建设和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粮食流通和应急物资储备的监督检查;研究提出全市粮食和物资储备总体发展规划,拟订庄河市级粮食、重要物资和应急救灾物资等储备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承担相关收购、储存、轮换、调拨、销售等管理工作;负责储备管理和应急保障工作,落实有关动用计划和指令,承担重要物资和应急救灾物资等储备基础设施的建设和管理;负责粮食和物资储备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承担粮食、重要物资和应急救灾物资的储存安全和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承担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职责。
(十一)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领导班子
姓名 |
职务 |
林涛 |
局长 |
刘传璞 |
副局长 |
吴静 |
副局长 |
于洪波 |
副局长(分管国防动员工作) |
王许真 |
副局长 |
内设机构
科室名称 |
办公室 |
行政审批室 |
国民经济与发展规划室 |
重点项目与固定资产投资室 |
能源交通室 |
区域发展与服务业室 |
工业与生态文明建设室 |
国防动员建设室 |
价格管理室 |
粮食与物资储备室 |
联系地址: 庄河市世纪广场1号
联系电话: 89706135
办公时间: 8:30-17:30(周末和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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