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堆镇
青堆镇
发布日期:2024-06-11
青堆镇位于庄河市东部35公里处,面积193.3平方公里,人口5.3万人。辖3个社区居委会,14个村委会,1个国营农场。有小学、初中、高中个1所。青堆镇系国家经济发展改革试点小城镇、全国重点镇、辽宁省百强乡镇、辽宁省历史文化名镇、大连市全域城市化综合配套改革试点乡镇。
青堆镇具有1400多年的悠久历史,现今所存的具有清、民国老式古建筑规模、数量、面貌完整程度在整个辽南地区独一无二。建于唐代的普化寺、西塔寺,清代的清真寺等历史文化旅游资源丰富。
交通便捷,自然资源丰富。201国道、丹大高速、滨海公路、丹大快铁等交通干线东西方向穿越全境,高速公路与快速铁路均设有青堆子站。北靠泉龙山系,山林面积4100余公顷,盛产优质石材、木材和药材;中部系平原,为主要产粮区,耕地面积7300余公顷,盛产优质大米、生姜和食用菌;南临黄海,海岸线总长23.6公里,有渔业港口3处,可停靠渔业船只300余艘,共有海水养殖圈670余公顷,滩涂养殖1300余公顷,自然条件优越,适宜养殖海参、海蜇及各种贝类。
主要职能:(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庄河市关于街道工作方面的指示,制订具体的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二)指导辖区内村(社区、农场)工作,支持、帮助村(社区、农场)加强思想、组织、制度建设,向上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及时反映居民的意见、建议和要求。(三)抓好村(社区、农场)文化建设,开展文明乡镇、文明单位,文明小区建设活动,组织居民开展经常性的文化、娱乐、体育活动。(四)负责乡镇的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工作,加强对违法青少年的帮教转化,保护老人、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五)协助有关部门做好辖区拥军优属、优抚安置、社会救济、殡葬改革、社会保障和就业等工作;积极开展便民利民的服务教育工作。(六)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辖区内常住和流动人口的管理及计划生育工作,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计划生育指标任务。(七)协助武装部门做好辖区民兵训练和公民服兵役工作。(八)负责在辖区开展普法教育工作,做好民事调解,开展法律咨询、服务等工作,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搞好辖区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九)负责本辖区的城市管理工作,发动群众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绿化、美化、净化城市环境,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环境卫生、环境保护工作。(十)负责本辖区的综合执法工作,维护辖区的良好秩序。(十一)负责研究辖区经济发展的规划,协助有关部门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十二)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辖区内的三防、抢险救灾、安全生产检查、居民迁移等工作。(十三)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领导班子
姓名 | 职务 |
刘诗鑫 | 党委书记 |
陈仁强 | 党委副书记、镇长 |
张桂贤 | 人大主席 |
孙承文 | 党委副书记 |
栾兴和 | 副镇长 |
王世国 | 党委委员、副镇长 |
王海清 | 副镇长 |
潘 勇 | 人大副主席 |
张 浩 | 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
隋军刚 | 党委政法委员 |
孙学刚 | 副镇长、派出所所长 |
岳 易 |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
刘希文 | 党委组织委员 |
内设机构
科室名称 |
党建工作办公室 |
综合办公室 |
农业农村办公室(海洋发展办公室) |
平安建设办公室 |
社会事务办公室 |
经济发展办公室 |
村镇建设与生态环境办公室 |
财政管理办公室 |
综合事务服务中心 |
联系地址: 庄河市青堆镇振兴路385号
联系电话: 0411-89300199
办公时间: 工作日 8:00-17:00(周末和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