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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郑镇

大郑镇

发布日期:2024-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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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郑镇位于庄河西部,距庄河市区15公里,南濒黄海,北邻光明山镇和城山镇,西接明阳街道,东连昌盛和新华街道。面积243平方公里,海域面积约140平方公里,耕地面积9100公顷,林地面积3300公顷。辖19个行政村和1个社区,223个村民组,户籍人口5.4万人,其中城镇人口1.5万人。大郑镇是国家农业产业融合发展试点乡镇,是大连市"十四五"规划中十三个重点镇之一的工业型重点镇,是庄河市七个中心镇之一。

         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市关于乡镇工作方面的指示,制订具体的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二)指导辖区内村(居)委会的工作,支持、帮助村(居)民委员会加强思想、组织、制度建设,向上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及时反映村民的意见、建议和要求。

(三)抓好村(社区)文化建设,开展文明乡镇、文明单位建设活动,组织村民开展经常性的文化、娱乐、体育活动。

(四)负责乡镇的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工作,加强对违法青少年的帮教转化,保护老人、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五)协助有关部门做好辖区拥军优属、优抚安置、社会救济、殡葬改革、社会保障和就业等工作;积极开展便民利民的服务和教育工作。

(六)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辖区内常住和流动人口的管理及计划生育工作,完成市下达的各项计划生育指标任务。

(七)协助武装部门做好辖区征兵和民兵训练工作。

(八)负责在辖区开展普法教育工作,做好民事调解,开展法律咨询、服务等工作,维护村民的合法权益,搞好辖区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九)负责本辖区的城镇管理工作,发动群众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绿化、美化、净化城镇环境,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环境卫生、环境保护工作。

(十)负责本辖区的综合执法工作,维护辖区的良好秩序。

(十一)负责研究辖区经济发展的规划,协助有关部门抓好安全生产工作。

(十二)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辖区内的三防、抢险救灾、安全生产检查等工作。

(十三)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领导班子

姓名

职务

陈玉利

党委书记

刘 建

党委副书记、镇长

卢廷仁

人大主席

刘 斌

党委副书记

王树芳

副镇长

刘 挺

武装部长

于 凯

党委政法委员

任延军

党委委员、副镇长

潘 虹

副镇长

王增全

党委组织委员

宋瑞敏

党委宣传委员兼统战委员

常 卉

纪委书记



内设机构

科室名称

党建工作办公室

综合办公室

农业农村办公室

平安建设办公室

社会事务办公室

经济发展办公室

村镇建设与生态环境办公室

财政管理办公室

大郑镇综合事务服务中心



联系地址: 庄河市大郑镇郑中街118号

联系电话: 0411-89380198

办公时间: 工作日 8:00-17:00(周末和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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