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教育局
市教育局
发布日期:2024-06-11
庄河市教育局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教育改革与发展方针、政策、规划及相关法律法规,起草有关市政府规范性文件草案,拟定全市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和全市教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指导全市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负责全市学校管理工作,负责全市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推进全市教育信息化工作。负责民办教育机构行政审批与监管,负责便民行政服务事项的咨询、受理、审核、办结工作。
(三)负责统筹规划和实施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全市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全市教育系统劳动工资及人事管理工作。
(四)负责管理本部门教育经费,监测全市教育经费的筹措和使用情况,参与拟定教育经费筹措、管理、基建投资的政策,统计全市教育经费投入情况,统筹安排全市教育附加费、教育专项经费,负责管理局属单位固定资产和设备采购,会同有关部门检查、指导、审计各学校教育经费的安排和使用情况。
(五)负责统筹全市城乡义务教育资源均衡配置,制定地方教育教学基本文件,统筹管理基础教育教材,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指导全市普通高中教育、义务教育、学前教育、民族教育和特殊教育工作,实行学校标准化建设,大力促进教育公平,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推进学前教育、特殊教育改革发展,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六)拟定语言文字工作政策,编制全市语言文字工作规划,负责组织协调、监督检查汉语和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规范化和标准化工作,指导推广普通话和普通话师资培训工作,承担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七)统筹管理和指导少数民族教育工作,协调对少数民族地区的教育援助。
(八)指导全市职业教育的发展与改革,负责全市职业教育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宏观管理,拟定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发展政策和教学指导文件。统筹指导全市继续教育工作。负责全市终身教育、社区教育的宏观管理和指导。
(九)指导全市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美育工作、体育卫生与劳动教育、艺术教育工作、国防教育工作和学校安全工作,监督、指导各类学校(含幼儿园)的安全管理工作。
(十)负责推进全市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统筹管理全市学历教育及其考试工作,拟定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和中等学校招生工作政策,拟定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年度招生计划。
(十一)贯彻落实国家、省、大连市关于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有关规定,坚持正确的办学方向。指导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党的建设、精神文明建设、思想政治工作、稳定工作、干部教育工作和统战、群团工作。
(十二)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领导班子
姓名 | 职务 |
郑爱辉 | 市委教育工委副书记 党组书记 局长 |
张平 | 主任督学 教育督导室主任 |
唐家敏 | 四级调研员 |
张丽 | 教育工委委员 |
孙振芳 | 四级调研员 |
刘宇 | 副局长 |
丁国庆 | 教育工委委员 |
孙尚富 | 副局长 办公室主任 |
宋思广 | 副局长 |
内设机构
科室名称 |
人事办公室 |
计划财务室 |
学前教育室 |
普通教育室 |
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室 |
校园安全室 |
市政府教育督导办公室 |
联系地址: 庄河市世纪广场1号
联系电话: 0411-89706357
办公时间: 工作日8:30-17:30(周末和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