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发布日期:2024-06-11
1、拟订我市关于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工作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2、负责军队离休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工作和自主择业军转干部服务管理工作,组织开展促进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复原干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就业创业、教育培训和中介服务相关工作。
3、会同有关部门制定退役军人特殊保障政策并组织落实。
4、承担烈士褒扬、纪念设施管理保护工作,负责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军人公墓管理维护、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审核拟列入重点保护单位的烈士纪念建筑物名录,承办烈士纪念设施保护事宜,总结表彰和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
5、指导并监督检查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
6、承担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市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优待、抚恤等工作,协调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落实国家关于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优待政策。
7、组织协调落实移交地方的离休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工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8、组织指导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拟订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的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
9、负责对庄河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进行业务指导。
领导班子
姓名 | 职务 |
曲井平 | 局党组书记、局长、一级主任科员 |
刘克俊 |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一级主任科员 |
姜明仁 |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一级主任科员 |
内设机构
科室名称 |
综合室 |
优抚安置室 |
联系地址: 庄河市世纪大街一段11号
综合室联系电话: 0411-89723680、0411-89723682(传真)
优抚安置室联系电话: 0411-89723688
办公时间: 工作日8:30-11:30,13:00-17:00(周末和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