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统计局
市统计局
发布日期:2023-06-06
(一)贯彻执行国家的基本统计制度、统计标准和统计指标体系;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市统计工作;拟订全市统计发展规划、基本统计制度;依法开展统计执法检查,查处统计违法行为。
(二)建立健全全市国民经济核算体系,组织实施全市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和全市投入产出调查制度,核算全市地区生产总值,汇编提供全市国民经济核算资料,负责组织实施全市国民经济核算工作。
(三)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重大国情国力普查计划,组织实施全市人口、经济、农业等国情国力普查和重大专项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国情国力、市情市力方面的统计数据。
(四)贯彻落实国家、省和大连市统计局的各专业报表制度,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各行业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统计调查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旅游、交通运输、邮政、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公用事业等全市性基本统计数据,组织协调服务业统计信息的管理和发布。
(五)组织实施能源、投资、消费、科技、人口、劳动力、社会发展基本情况和环境基本情况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资源、房屋、对外贸易、对外经济等全市性基本统计数据,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市性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对全市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和监督,向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六)管理全市及各乡镇(街道)、各部门统计调查项目,指导专业统计基础工作和基层统计业务基础建设,建立健全全市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并组织实施,开展对重要统计数据的审核、监控和评估 ,会同有关部门依法监督管理涉外调查活动。
(七)负责建设并管理全市统计单位基本名录库,组织制定全市统计数据库和网络的基本标准和运行规则,负责全市统计信息化建设。
(八)收集和整理其他区市县统计数据,组织实施统计资料交换和统计交流合作项目。
(九)负责推进统计领域信用体系建设。负责全市统计专业技术队伍建设。
(十)对庄河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承担的有关普查、抽查事务性工作及全市统计调查、大型普查数据处理和管理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十一)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领导班子
姓名 | 职务 |
陈曦 | 党组书记、局长 |
张瑜 | 副局长 |
李华楠 | 党组成员、副局长 |
内设机构
科室名称 |
综合室 |
统计一室 |
统计二室 |
联系地址: 庄河市世纪广场1号
联系电话: 0411-89706178
办公时间: 工作日8:30-17:30(周末和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