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信访局
市信访局
发布日期:2024-06-11
(一)贯彻落实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大连市委、大连市政府和庄河市委、市政府有关信访工作的指示、规定和部署,承担市信访工作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推动全市信访工作的开展。
(二)承办上级及领导同志交办的信访事项,办理人民群众给市委、市政府和领导的来信,接待到市委、市政府上访的群众,受理群众网上信访投诉,向市委、市政府领导请示、报告重大信访事项,配合上级机关做好我市进京去省到大连上访群众的接待劝返工作,做好重大政治活动期间的信访分流工作。
(三)向乡镇(街道)和部门转送、交办、移交信访事项并对办理情况进行督查,对市领导批示和上级机关交办的信访事项进行督办并反馈有关情况。
(四)协调处理跨乡镇(街道)、跨部门的重要信访问题,协调处理群众集体进京去省到大连市上访和异常、突发信访事件,对信访工作中的失职渎职行为提出整改意见和责任追究建议,协调各级党政部门和有关单位的信访工作,依法依规向社会公开信访工作情况。
(五)反映来信来访中提出的重要建议、意见和问题,及时准确地报送信访信息,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开展调查研究和信访统计分析,分析信访形势,掌握信访动态,提出有关改进工作、完善政策的建议。
(六)推动全市信访矛盾的排查化解,对重要信访问题及时开展信息预警和,在重大政治活动、重要敏感时期及时收集信息,研判信访形势。
(七)加强信访干部队伍建设,组织开展信访干部培训,检查指导各乡镇(街道)和市(大连)直部门信访工作机构履职情况。
(八)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领导班子
姓名 | 职务 |
吴万强 | 局长 |
宋向征 | 副局长 |
孙玉明 | 副局长 |
董金鑫 | 副局长 |
张智强 | 信访督查专员 |
内设机构
科室名称 |
办公室 |
接访办信室 |
联系地址: 庄河市世纪广场1号
联系电话: 89715113(接访大厅)
办公时间: 8:30-17:30(周末和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