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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河市2018年1-9月份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发布日期:2019-0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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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河市旅游局2018年度部门预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庄河市旅游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庄河市旅游局2018年部门预算表

一、2018年收支预算总表

二、2018年收入预算总表

三、2018年支出预算总表

四、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2018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一般公共预算)

六、2018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性基金)

七、2018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财政专户)

八、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机关参公)

九、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事业)

十、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一、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表

第三部分   庄河市旅游局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庄河市旅游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旅游业的方针政策,代表市政府管理国际、国内旅游事业。负责庄河市行政区域内的旅游资源的管理,编制全市旅游事业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庄河市行政区内的旅游行业管理。制定全市旅游行业各项规定、行业标准和规范并组织实施。推行旅游体制改革,研究提出优化旅游产品结构的政策措施。

(三)管理全市发展旅游业的投资和旅游业利用外资工作的有关事项。负责旅游资源的普查、规划、管理和保护工作。

(四)制定开拓国内、国际旅游市场的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全市旅游业的宣传和促销以及旅游产品的开发。

(五)负责国内旅游的宏观管理,制定发展国内旅游的政策,引导国内旅游市场的健康发展。

(六)归口管理旅游涉外事务和旅游签证;归口管理旅行社、旅游涉外饭店、旅游车船及旅游定点单位;负责制定有关等级标准、投诉工作、服务规范,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七)负责全市旅行社的申报、审批及管理业务。

(八)负责全市旅游人才的开发、规划、培训和管理工作及旅游工作人员的执法管理。

(九)承担本市的经贸洽谈、招商会及大型对外活动的组织宣传、接待等筹备工作。

(十)负责旅游安全管理和旅游者权益保护工作。

(十一)负责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庄河市旅游局部门预算是庄河市旅游局本部综合收支计划,无二级单位。机构设置:办公室,宣传科,规划科,监督检查科。



第二部分

庄河市旅游局2018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件)


一、2018年收支预算总表

二、2018年收入预算总表

三、2018年支出预算总表

四、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2018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一般公共预算)

六、2018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性基金)

七、2018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财政专户)

八、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机关参公)

九、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事业)

十、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一、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表



第三部分

庄河市旅游局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部门收支预算

2018年收入预算160.1万元,比2017年减少1043.5万元,减少原因是2018年的1000万专项经费没有列入预算。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60.1万元(含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经营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

2018年支出预算160.1万元,比2017年减少1043.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44.1万元,公用经费16万元,部门专项经费0万元,提前告知专项经费0万元。

二、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

2018年财政拨款收入预算160.1万元,比2017年减少1043.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60.1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财政专户拨款收入0万元。

2018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160.1万元,比2017年减少1043.5万元。按照“人员经费按实际,公用经费按定额,项目经费按需要与可能”的原则编制。其中:人员经费144.1万元,公用经费16万元,部门预算专项经费0 万元,提前告知专项经费 0万元。


相关情况说明


一、 “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庄河市旅游局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4.5万元,包括旅游局本部市级财政拨款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1.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3万元,比2017年预算减少2.5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主要安排机关及下属预算单位人员的国际合作交流、重大项目洽谈、境外培训研修等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保险费、公杂费等支出。比2017年预算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没有变化。

公务接待费预算1.5万元,主要安排全国性专业会议、国家重大政策调研、专项检查以及外事团组接待交流等执行公务或开展业务所需住宿费、交通费、伙食费等支出。比2017年预算减少1.5万元,主要原因是:17年有大型活动的伙食费支出,有旅游工作大会,小资源座谈会等。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3万元),主要安排编制内公务车辆的报废更新,以及用于安排市内因公出差、公务文件交换、日常工作开展等所需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比2017年预算减少1万元,主要原因是主要是按照中央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厉行节约、改进工作作风等有关要求,严格控制公务用车。

二、机关运行经费预算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6万元。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2018年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

五、预算绩效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0个,涉及预算金额0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性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以外的收入。

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以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9.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0.商业服务业等事务(类)旅游业管理与服务支出(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1.


责编: 张伍绍祖  来源: 大连市人民政府 | 【打印】 | 【关闭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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