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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河市医疗保障局2021年预算公开,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发布日期:2021-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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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河市医疗保障局2021年度部门预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庄河市医疗保障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庄河市医疗保障局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收入预算总表

三、支出预算总表

四、支出功能分类预算表

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

财政拨款预算总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二项目支出表

十三、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四、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第三部分 庄河市医疗保障局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庄河市医疗保障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和大连市关于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法律法规、规划和标准,拟订我市相关政策、规划和标准。落实我市公务员医疗补助、企事业单位补充医疗保险政策和管理办法。
(二)组织制定并实施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三)负责城乡居民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落实,落实完善动态调整和区域调剂平衡机制,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组织拟订并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方案。
(四)组织实施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承担医保目录准入相关工作。
(五)组织实施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建立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六)贯彻落实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并监督实施,指导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

(七)制定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和生育保险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八)负责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贯彻落实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
(九)贯彻落实我市公务员医疗补助、企事业单位补充医疗保险和大额医疗费用补充保险等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规范全市定点医药机构,指导全市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经办机构开展业务工作。
(十)贯彻落实国家、省、大连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研究拟定全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及实施办法
(十一)协调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
(十二)负责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十三)负责对庄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务服务中心承担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的管理和使用、参保(合)人员医疗保障待遇核准支付、对协议管理的定点单位基金使用情况的监管等职责进行业务指导。
(十四)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五)职能转变,市医疗保障局应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不新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确保医保资金、新农合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用负担。
(十六)与市卫生健康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市卫生健康局、市医疗保障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庄河市医疗保障局部门预算是庄河市医疗保障局本部综合收支计划,无二级单位。

内设机构设置情况: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后,本部门只设置具体工作岗位,不设置内设机构。

第二部分

庄河市医疗保障局2021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件)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收入预算总表

三、支出预算总表

四、支出功能分类预算表

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

财政拨款预算总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二项目支出表

十三、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四、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第三部分

庄河市医疗保障局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部门收支预算情况

2021年收入预算138万元,比2020年增加11.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1.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 其他收入0万元, 上年结转结余0万元。

2021年支出预算138万元,比2020年增加11.20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12.10万元,公用经费13.90万元,部门预算项目经费12万元,本年预留项目经费0万元。

年终结转结余0万元。

二、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2021年财政拨款收入预算138万元,比2020年增加11.2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38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

2021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138万元,比2020年增加11.20万元。按照“人员经费按实际,公用经费按定额,项目经费按需要与可能”的原则编制。其中:人员经费112.1万元,公用经费13.9万元, 部门预算项目经费12万元, 本年预留项目经费0万元。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体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3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20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增加11.20万元,增长8.83%。主要原因:人员经费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结构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3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90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0.7万元,增长6.86%。主要原因:人员经费支出增加。

2卫生健康支出108.9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1万元,增长0.92%。主要原因:人员经费支出增加。

3、住房保障支出18.20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9.5万元,增长109.19%。主要原因:列支科目不同及人员经费支出增加所致。

四、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26万元,包括人员经费112.10万元,公用经费13.9万元。其中:

1、工资福利支出112.10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

2、商品和服务支出13.9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

五、“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庄河市医疗保障局202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3.2万元,包括医疗保障局本部以及下属0家与市级财政有经费领拨关系的预算单位使用市级财政拨款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比2020年预算增加0.2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主要安排机关及下属预算单位人员的国际合作交流、重大项目洽谈、境外培训研修等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保险费、公杂费等支出。2020年预算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部门20202021年预算均未安排此项支出。

公务接待费预算0.2万元,主要安排全国性专业会议、国家重大政策调研、专项检查以及外事团组接待交流等执行公务或开展业务所需住宿费、交通费、伙食费等支出。2020年预算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按照中央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厉行节约、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等有关要求,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压减公务接待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3万元),主要安排编制内公务车辆的报废更新,以及用于安排市内因公出差、公务文件交换、日常工作开展等所需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2020年预算增加0.2万元,主要原因是2020年少列支定额经费0.2万元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1年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打击欺诈骗保项目情况

1、项目概述

为完成本年度打击欺诈骗保的宣传费、印刷费、会务费培训费以及弥补公用经费不足,进一步加大对全市500余家定点医疗机构监督检查力度,全力保障医疗保障基金安全。

2、立项依据

打击欺诈骗保,保障医疗保障基金安全工作部署和要求,挑高参保人员和定点医疗机构满意度。

3、实施主体

庄河市医疗保障局

4、 实施方案

加大宣传力度,不定期实地检查定点医疗机构关于医保基金的运行情况。

5、实施周期

起始2021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终止

6、年度预算安排

2020年拟安排该项目一般公共预算12万元,其中

1打击欺诈骗保项目12万元,主要用于打击欺诈骗保,保障医疗保障基金安全运行。

(二)机关(事业)运行经费预算

2021年机关(事业运行经费预算13.9万元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其中:货物类预算0万元、服务类预算0万元、工程类预算0万元。

(四)预算绩效情况

2021年,按照“先有绩效,后有预算”原则,本部门共计编制绩效目标1个,预算金额12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比重100%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12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机要通信用车0应急保障用车1, 执法执勤用车0,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离退休干部用车0其他用车0单位价值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 财政拨款收入:指市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7.“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以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医保局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2021).xls


附件下载
    附件1:2021年决算公开.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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