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河市发展和改革局2021年度部门预算
发布日期:2021-02-24
目录
第一部分 庄河市发展和改革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庄河市发展和改革局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收入预算总表
三、支出预算总表
四、支出功能分类预算表
五、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
六、财政拨款预算总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二、项目支出表
十三、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四、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第三部分 庄河市发展和改革局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庄河市发展和改革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庄河市发展和改革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大连市委关于发展和改革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发展和改革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协调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和地方规划,衔接需要安排市政府投资和涉及重大项目的规划,建立健全科学制定、有效实施、及时评估和动态调整全市发展战略规划的制度机制。
(二)统筹协调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研判经济发展趋势,提出国民经济发展、价格总水平调控和优化重大经济结构的目标、政策,提出综合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大提交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综合协调全市宏观经济政策,会同相关部门完善宏观调控协调机制,推进宏观调控目标制定和政策手段运用机制化。
(三)负责监测全市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承担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的责任,研究宏观经济运行、总量平衡等重要问题并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研究并协调解决全市经济运行有关重大问题。研究落实城镇化发展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
(四)负责汇总分析全市财政、金融等方面情况,参与制定财政政策、金融发展对策、土地政策和价格政策,综合分析财政、金融、土地、价格政策的执行效果;负责推进产业投资基金和创业投资的发展和制度建设;负责全口径外债的总量控制、结构优化和监测工作;负责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和综合管理工作,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五)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金融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分析宏观金融形势、国家、省、大连市金融政策和全市金融运行情况,拟订全市金融业中长期发展规划,拟订改善我市金融发展环境、促进全市金融业发展的有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落实国家战略 ,建立完善金融服务体系,优化金融发展环境,组织开展金融招商工作;承担国家、省、大连市金融管理部门、各类金融机构的沟通协调、信息交流和服务工作,配合国家、省、大连市金融监管部门,推动庄河金融业规范健康发展,引导全市金融业服务实体经济。
(六)推动金融创新,引进和设立法人金融机构,协调指导全市法人金融机构加快发展及深化改革工作;促进全市多层次资本市场发展,拟订引导企业利用资本市场发展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服务与支持期货市场发展;拟订全市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区域性股权市场、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地方资产管理公司的行业发展政策和监管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权限内地方金融机构准入和监管;配合人民银行及国家、省、大连市金融管理部门和驻庄金融机构防范、化解、处置域内金融风险。
(七)承担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全市经济体制改革的责任,研究经济体制改革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搞好重要专项经济体制改革之间的衔接。
(八)承担全市固定资产投资综合管理职责,提出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和措施建议。负责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提出市财政性建设资金安排建议,按权限审批、核准、审核跨地区、跨行业、跨领域和涉及综合平衡、重大布局的重大建设项目。依据权限备案重大外资项目,引导民间投资的方向。协调推进全市重大项目建设工作。指导工程咨询业发展。
(九)推进全市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政策,负责协调一二三次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并衔接平衡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做好与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协调全市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服务业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拟订现代物流业发展战略、规划,组织拟订高技术产业发展、产业技术进步的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统筹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推进全市工业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
(十)负责统筹推进全市城乡区域协调发展,推进落实区域发展总体战略,组织拟订全市区域协调发展、全面振兴、沿海经济带发展战略的规划和重大决策,负责全市地区经济协作的统筹协调。负责协调推进全市“一带一路”建设工作。承担市振兴老工业基地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全市县域经济发展的相关工作;承担我市县域经济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承担市沿海经济带开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十一)负责全市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组织拟订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拟订人口发展战略、规划及人口政策,参与拟订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和计划生育、民政等发展政策,推进社会事业建设,统筹推进全市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研究提出促进就业、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及政策。
(十二)负责提出全市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目标的建议,牵头拟订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市能源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提出相关体制改革建议,按权限实施对能源项目和计划的管理,参与能源运行调节和应急保障工作。负责全市煤炭、电力行业行政管理工作。
(十三)推进全市可持续发展战略,负责节能综合协调工作,组织拟订发展循环经济、全社会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及政策措施并协调实施,参与编制全市生态建设、环境保护规划、协调生态建设、能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的重大问题,研究提出建立健全生态补偿机制的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
(十四)研究全市国民经济与国防建设的关系,组织编制融合发展规划和国民经济动员规划、计划,拟订推进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协调发展的战略和规划,协调相关重大问题,组织实施全市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
(十五)根据国家物资储备规划和储备品种目录,组织实施应急储备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落实有关动用计划和指令;管理我市粮食、棉花和食糖储备,保障军队等政策性粮食的供应;负责粮食流通行业管理,制定行业发展规划、政策;负责储备基础设施的建设与管理;负责粮食流通、加工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管理,承担物资储备承储单位安全生产的监管责任;负责粮食和物资储备的监督检查;承担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日常工作。
(十六)对庄河市经济发展服务中心承担全市电力项目建设动迁保障及新能源产品推广等事务性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十七)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庄河市发展和改革局部门预算是本部综合收支计划,无二级单位。
内设机构设置情况: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后,本部门只设置具体工作岗位,不设置内设机构。
第二部分
庄河市发展和改革局2021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件)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收入预算总表
三、支出预算总表
四、支出功能分类预算表
五、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
六、财政拨款预算总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二、项目支出表
十三、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四、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第三部分
庄河市发展和改革局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部门收支预算情况
2021年收入预算600.4万元,比2020年减少52.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00.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 其他收入0万元, 上年结转结余0万元。
2021年支出预算600.4万元,比2020年减少52.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28万元,公用经费51万元,部门预算项目经费121.4万元,本年预留项目经费0万元。
年终结转结余0万元。
二、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2021年财政拨款收入预算600.4万元,比2020年减少52.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00.4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
2021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600.4万元,比2020年减少52.9万元。按照“人员经费按实际,公用经费按定额,项目经费按需要与可能”的原则编制。其中:人员经费428万元,公用经费51万元, 部门预算项目经费121.4 万元, 本年预留项目经费0 万元。
三、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体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00.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20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减少52.9万元,下降8.1%。主要原因:人员减少,支出减少,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压缩办公经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结构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00.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435.2万元,比2020年预算减少48.8万元,下降10.1%。主要原因:人员调转、退休导致在岗人员减少。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55.1万元,比2020年预算减少0.2万元,下降0.4%。主要原因:人员调转、退休导致在岗人员减少。
3、卫生健康支出(类)39.7万元,比2020年预算减少1.4万元,下降3.4%。主要原因:人员调转、退休导致在岗人员减少。
4、住房保障支出(类)70.4万元,比2020年预算减少2.5万元,下降3.4%。主要原因:人员调转、退休导致在岗人员减少。
四、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479万元,包括人员经费428万元,公用经费51万元。其中:
1、工资福利支出414.5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2、商品和服务支出51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公物招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服务支出。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3.5万元,主要用于:退休费、生活补助。
五、“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庄河市发展和改革局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22万元,包括庄河市发展和改革局本部与市级财政有经费领拨关系的预算单位使用市级财政拨款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比2020年预算增加0万元。 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主要安排机关及下属预算单位人员的国际合作交流、重大项目洽谈、境外培训研修等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保险费、公杂费等支出。比2020年预算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部门今年没有该项支出,上年也没有该项支出。
公务接待费预算12万元,主要安排全国性专业会议、国家重大政策调研、专项检查以及外事团组接待交流等执行公务或开展业务所需住宿费、交通费、伙食费等支出。比2020年预算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各项办公经费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1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10万元),主要安排编制内公务车辆的报废更新,以及用于安排市内因公出差、公务文件交换、日常工作开展等所需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比2020年预算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在保证粮食及应急物资储备工作、上级检查和调研工作的基础上,压缩各项办公经费支出。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1年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抽水蓄能电站、南尖核电前期工作项目情况
1、项目概述
随着电网安全稳定经济运行要求不断提高和新能源在电力市场的份额快速上升,抽水蓄能电站开发建设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日益凸显。目前,全球抽水蓄能电站总装机容量约 1.4亿千瓦,日本、美国和欧洲诸国的抽水蓄能电站装机容量占全球的 80%以上。我国抽水蓄能电站装机容量 2303 万千瓦,占全国电力总装机容量的 1.5%。“十三五”将加快抽水蓄能电站建设,以适应新能源大规模开发需要,保障电力系统安全运行。
辽宁庄河抽水蓄能电站(以下简称庄河电站)位于庄河市桂云花乡与步云山乡,该项目投资总额679800万元,建设规模为1000MW,拟安装4台单机容量250MW抽水蓄能机组,并建设该电站的上水库、下水库、输水系统、地下厂房、升压变电站等工程。
2、立项依据
缓解辽宁电网系统容量需求及调峰需求。根据预测,考虑已建、在建及核准的电源项目和确定的区外电力输入后,2030年辽宁电网冬季最大负荷月缺少调峰容量6965MW。为满足此部分用电缺口,需要建设一定规模的抽水蓄能电站,才能满足电力系统需求。
保障电网安全、稳定、可靠运行的需求。辽宁电网峰谷差较大,系统调峰能力差,以火电为主的结构情况长期来看很难改变,水电比重偏低,电源结构不合理。随着辽宁电网核电、风电等资源的开发利用,电网调峰将越来越困难。庄河抽水蓄能电站具有削峰填谷的双重功效,是辽宁电网不可多得的调峰电源,它的投运有利于提高辽宁电网的调峰能力,改善辽宁电网的调峰状况。
改善辽宁电源结构的重要手段。从辽宁省能源资源情况来看,可开发的调峰电源十分有限,而抽水蓄能是最直接可行的可开发能源,为使电网的电源结构经济合理,配置适当的抽水蓄能电站是必需的。
有利于促进地区社会经济发展。抽水蓄能电站建设将促使劳务输出成为农村经济的新兴产业,使地方建材业和服务业快速发展。同时,当地交通条件得以改善,投资环境优化,吸引外来资金兴办产业,增加地方财政收入,并增加就业机会,促进农民持续增收与农村经济发展。
庄河抽水蓄能电站建设条件优越。庄河抽水蓄能电站距离符合中心较近,地理位置优越,地址地形条件较好,对外交通便利,环境不利影响较小,技术经济合理,建设条件好,接入系统条件好,因此,建设抽水蓄能电站是必要的。
庄河电站2013年12月获得国家能源局批复同意,项目建设已列入可再生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水电发展“十三五”规划、辽宁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大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及大连市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是大连市重大能源工程,列入大连市“十三五”能源重大建设项目表。
3、实施主体
抽水蓄能电站、南尖核电前期工作由国网新源控股有限公司组织实施。
4、 实施方案
项目的主要目标、总体思路、实施方式、步骤和计划、开展的主要活动;
主要目标: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遵循习近平总书记能源发展战略思想,把发展水电作为能源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确保能源安全、促进地区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战略举措,加快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现代能源体系,在保护好生态环境、妥善安置移民的前提下,积极稳妥发展水电,科学有序开发大型水电,严格控制中小水电,加快建设抽水蓄能电站。
总体思路:坚持绿色发展,建设生态文明。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坚持生态优先,科学开发水能资源,建设环境友好型工程,重视生态修复,保障水电可持续发展。
坚持协调发展,确保健康有序。统筹流域水电开发,积极推进水电基地建设,加快调节性能好的控制性水库建设;优化电源建设结构,加快抽水蓄能发展;统筹水电开发、电网建设和电力市场,增强发展协调性。
坚持创新发展,增强发展动力。加快推进体制机制创新,完善水电开发和建设管理体制,提升流域综合管理水平;不断推进技术创新,提高水电建设和装备制造的国际竞争力。
坚持共享发展,促进脱贫致富。坚持水电开发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并重,把水电发展和促进移民脱贫、增加群众资产性收益相结合,把水电发展和促进当地经济发展相结合,让地方和移民共享水电发展成果。
坚持开放发展,加强国际合作。以“一带一路”建设为统领,推动水电装备、技术、标准和工程服务对外合作。
实施方式、步骤和计划:
实物指标调查工作阶段(2020年6月—7月):于2020年7月印发关于组建实物指标调查领导小组和联合调查组相关文件;相关户籍信息提供至北京院,完成户籍清理工作;视封库令下达情况适时组织召开实物指标调查培训及动员大会以及专业项目调查工作;配合国土勘测定界单位及林业可研报告编制单位开展土地林木调查。7月10日前完成内业调查,取得封库令后现场复核。
取得相关报告审批意见阶段(2020年6月—12月):针对辽宁庄河抽水蓄能项目涉及水源地准保护区行政许可、环境影响评价等问题,取得水资源论证、防洪评价、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用地及选址意见等34项专题报告编制及审查批复。
取得项目核准意见阶段(2020年9月—12月):同辽宁省发改委进行对接沟通,明确核准组件内容,及评估单位;项目(核准)申请报告评估;准备完成核准材料,报送辽宁省发改委;取得项目核准意见。
征地移民工作阶段(2021年3月—6月):开展工程影响范围内征地移民准备工作;签订征地移民协议,根据征地移民进度,支付征地移民相关费用;修缮进场交通道路。
施工保障工作阶段(2021年7月—12月):开展施工供电工程、施工供水工程、进场交通路及筹建期洞室、场地平整施工;完成施工图设计的10%。完成供电、供水、进场交通路及筹建期洞室、场地平整等工程量的30%。
实施开工阶段(2022年1月—12月):开展移民安置工作;通风兼安全洞破土动工;泄洪兼导流洞、进厂交通洞、桶子沟弃渣场排水洞、厂区道路与隧道等施工建设;地下厂房开挖。
主体施工阶段(2023年—2028年):持续推进主体施工建设。
开展的主要活动:该项目已完成正常蓄水位选择、施工总布置规划、工程防震抗震、水资源论证、防洪评价、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用地及选址意见等34项专题报告编制及审查批复。2020年12月28日取得核准批复,可行性研究阶段工作结束,进入开工准备阶段。
②项目实施与实现项目目标之间的关联性;
通过项目的实施,能够促进可再生能源产业发展的政策体系,统筹各类可再生能源协调发展,切实缓解弃水弃风弃光问题,加快推动可再生能源分布式应用,大幅增加可再生能源在能源生产和消费中的比重,加速对化石能源的替代,在规模化发展中加速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促进可再生能源布局优化和提质增效,加快推动我国能源体系向清洁低碳模式转变。
③项目实施方案的路径选择是否最优的说明(是否有其他替代方案,为何选择本方案)
辽宁庄河抽水蓄能电站项目广泛征求有关部门意见,经市政府研究通过,是最优选择。
5、实施周期
项目实施周期为2021年--2028年。
6、年度预算安排
2021年拟安排该项目一般公共预算20万元。
(二)机关(事业)运行经费预算
机关(事业)运行经费是指行政机关(事业)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2021年度机关(事业)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51万元, 比2020年预算减少1.3万元,降低2.5%,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压缩各项费用支出。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8万元,其中:货物类预算8万元、服务类预算0万元、工程类预算0万元。
(四)预算绩效情况
2021年,按照“先有绩效,后有预算”原则,本部门共计编制绩效目标8个,预算金额121.4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比重100%。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 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2辆, 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 财政拨款收入:指市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7.“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以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8. 一般公共服务(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发展改革部门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9.一般公共服务(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发展改革部门工作经费、处非专项、互联合作。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1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发展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1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反映发展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补助经费。
1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的标准,行政事业单位向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租金补贴
附件:发改局.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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