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河市审计局2020年度部门预算
发布日期:2020-01-16
庄河市审计局2020年度部门预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庄河市审计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庄河市审计局2020年部门预算表
一、2020年收支预算总表
二、2020年收入预算总表
三、2020年支出预算总表
四、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2020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一般公共预算)
六、2020年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一般公共预算-机关参公)
七、2020年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一般公共预算-事业)
八、2020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一般公共预算)
九、2020年财政拨款项目支出预算表(一般公共预算)
十、2020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性基金预算)
十一、2020年财政拨款项目支出预算表(政府性基金预算)
十二、2020年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表
第三部分 庄河市审计局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庄河市审计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负责对市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维护国家财政经济秩序,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廉政建设,保障国民经济和社会健康发展。对审计、专项审计调查和核查社会审计机构相关审计报告的结果承担责任,并负有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的责任。
(二)贯彻执行国家、省及大连市审计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并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研究拟定地方性审计规范性文件,制定审计工作规划、年度计划,确定审计工作重点,并组织实施;对直接审计、调查和核查的事项依法进行审计评价,做出审计决定或提出审计建议。
(三)向市政府提出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提出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向市政府、上级审计机关报告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情况及结果。依法向社会公告审计结果。
(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直接审计下列事项,出具审计报告,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做出审计决定或向有关主管机关提出处理处罚的建议:
1.市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乡镇政府预算的执行情况、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
2.市直各部门(含所属单位)预算的执行情况、决算和其他财务收支;市直事业单位及下属单位的财务收支。
3.使用市级财政资金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财务收支。
4.市属国有企业、市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企业的资产、负债和损益。
5.市政府投资的基本建设及开发项目预算(概算)的执行情况、工程造价、工程管理和竣工决算。
6.市政府部门管理的和受政府委托由社会团体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
7.根据委托或授权审计银行或非银行类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和损益,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的财务收支及项目的运行情况。
8.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规定应当由庄河市审计局进行审计的其他事项。
(五)接受委托对乡(局)级领导干部及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经济责任审计。
(六)组织实施对国家财经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执行情况、财政预算管理或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的行业审计、专项审计或审计调查。
(七)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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