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河市财政局2020年度部门预算
发布日期:2020-02-03
庄河市财政局2020年度部门预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庄河市财政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庄河市财政局2020年部门预算表
一、2020年收支预算总表
二、2020年收入预算总表
三、2020年支出预算总表
四、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2020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一般公共预算)
六、2020年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一般公共预算-机关参公)
七、2020年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一般公共预算-事业)
八、2020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一般公共预算)
九、2020年财政拨款项目支出预算表(一般公共预算)
十、2020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性基金预算)
十一、2020年财政拨款项目支出预算表(政府性基金预算)
十二、2020年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表
第三部分 庄河市财政局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庄河市财政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大连市财税方针政策,拟订市财政规划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分析预测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各项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拟订市与乡财政体制,执行中央与地方、国家与企业的分配政策,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根据市政府授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履行出资人职责,监管市属企业国有资产,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二)起草财政、财务、会计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和市政府相关规定,依法对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研究我市经济社会中的财税重大问题,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提出改进和完善政府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建议。
(三)统筹管理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负责编制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
(四)承担市本级各项财政收支管理的责任,负责编制年度市本级预算草案并组织执行;负责制定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有关管理制度,负责编制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建议草案;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年度财政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财政决算和预算执行情况;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指导乡镇(街道)财政管理工作。
(五)贯彻执行国家、省、大连市税收,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政策,组织实施上级有关税收政策及税收政策调整方案,负责市本级各项财政收入、政府性基金和财政专户管理;负责组织所监管企业上缴国有资本收益;管理财政票据。
(六)组织制定全市财政国库管理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指导和监督全市财政国库业务,按规定管理国库现金。
(七)贯彻执行国家、省、大连市政府采购政策,监督管理政府采购活动;牵头负责建立健全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制度,监督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活动。
(八)负责制定、实施、监督全市党政机关及企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及相关标准落实情况,贯彻落实上级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的财政政策,参与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负责指导推进全市国有企业改革等相关工作,管理支持国有企业改革的相关专项资金,承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相关财政工作,编制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承担资产评估管理工作。
(九)负责办理和监督市财政的经济发展支出、市政府性投资项目支出预算的财政拨款,负责政府性投资基本建设财政财务管理,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组织审查财政性投资工程预(结)算、竣工决算;承担国家赔偿费用管理工作;负责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农村综合改革工作。
(十)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社会保障资金(基金)的财务管理制度,编制市本级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市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
(十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大连市关于地方政府债务管理的制度和政策,拟订全市政府性债务管理办法和实施措施,监督管理全市政府债务及与政府相关的债务。统筹安排全市政府重点项目融资工作并组织具体实施。
(十二)主管全市会计工作,贯彻国家、省、大连市会计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组织办理会计执业和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指导和管理社会会计事务。
(十三)监督检查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和财政资金使用管理情况,反映财政、财务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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