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庄河市民政局本级决算公开
发布日期:2021-09-26
庄河市民政局
2020年度本级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庄河市民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庄河市民政局本级2020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庄河市民政局本级2020年度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庄河市民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庄河市民政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大连市委关于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民政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一、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大连市关于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并督促检查其落实情况,研究拟订全市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监督检查。
(二)负责执行全市社会救助(不含医疗救助,下同)政策,健全和完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农村取暖救助工作,参与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资金分配和监管工作。指导全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建设工作,负责组织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网络建设,承担全市社会救助信息管理工作。
(三)推进慈善事业发展,组织、指导社会捐助工作。拟订全市养老服务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和有关标准,指导老年人、特困人员、孤儿、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和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生活及权益保障工作,按权限负责养老机构和其他合法社会福利机构、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机构建设和管理,依法承担养老机构相关安全生产工作。
(四)负责执行国家婚姻登记、殡葬管理、救助管理、儿童收养政策,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承担全市婚姻登记信息管理工作,拟订殡葬管理规章办法,承担宣传殡葬管理法规和殡葬改革政策,对违规殡葬行为进行处罚,指导全市殡葬服务机构、公墓的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监督管理婚姻、殡葬、收养、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服务机构业务工作,拟订残障人群体权益保护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残障康复等福利机构建设和管理。
(五)承担依法对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进行登记管理和监督检查责任,负责市管慈善组织认定工作,负责无业务主管单位的全市性社会组织的党建工作。
(六)执行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建设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和民主政治的建议,指导村委会、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指导城乡基层群众自治组织有关人员的培训工作。
(七)会同有关方面按规定拟订全市社会工作发展规划、政策和职业规范,推进全市社会工作、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相关志愿者队伍建设工作。
(八)负责全市行政区划管理,负责乡(镇)以上行政区域的设立、撤销、调整、更名和界线变更以及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报批工作,组织、指导全市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市重要自然地理实体的命名、更名的审核报批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和调整城市地名总体规划和地名详细规划,规范全市地名标志的设置和管理。
(九)承担市困难群众救助帮扶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十)负责救助管理站、社会福利院、养老院、庄河市老年人公寓、殡葬相关单位设备、设施等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十一)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二)职能转变。市民政局应加强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工作,加强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和监督检查,促进全市慈善组织和慈善事业发展,强化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困境儿童保障等工作,充分发挥民政部门在保障民生中的重要作用。
(十三)与市卫生健康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市民政局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市卫生健康局负责拟订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和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庄河市民政局本级
第二部分 庄河市民政局本级2020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庄河市民政局本级2020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庄河市民政局2020年度收入总计为831.72万元、支出总计为831.72万元。与2019年度相比,收入、支出总计各减少1428.75万元。主要原因:项目支出减少。
二、关于庄河市民政局本级2020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402.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02.8万元,占100%。
三、关于庄河市民政局本级2020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823.3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83.15万元,占34.39%;项目支出540.21万元,占65.61%。
四、关于庄河市民政局本级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庄河市民政局本级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831.72万元。与2019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1428.75万元,下降63.21%。主要原因:项目支出减少。
五、关于庄河市民政局本级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庄河市民政局本级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16.0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50.02%。与2019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604.29万元,下降59.22%。主要原因:项目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庄河市民政局本级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16.0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76.96万元,占90.60%;卫生健康支出14.10万元,占3.39%;住房保障支出25.00万元,占6.01%。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庄河市民政局本级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31.1万元,支出决算为416.0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80.0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项目支出减少。
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民政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主要用于:反映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年初预算为123.1万元,支出决算为199.92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公务员晋级增资。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民政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主要用于:反映行政单位未单位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年初预算为21.2万元,支出决算为21.2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民政管理事务(款)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项)。主要用于:反映行政区划界线勘定、维护、以及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8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年初未纳入预算。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项)。主要用于:反映开展村民自治、村务公开等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工作的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9.41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年初未纳入预算。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项)。主要用于:反映民政部门接待来访、法制建设、政策宣传方面的支出,以及开展优抚安置、救灾减灾、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婚姻登记、社会事务、信息化建设等专项业务的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57.8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年初未纳入预算。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主要用于: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年初预算为17.6万元,支出决算为20.84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增加退休人员统筹外补助。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主要用于: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5.1万元,支出决算为15.1万元,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主要用于: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职业年金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8.19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年初未纳入预算。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在乡复员、退伍军人生活补助(项)。主要用于:反映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含西路军红军老战士、红军失散人员)、1954年10月31日前入伍的在乡复员军人、按规定办理带病回乡手续的退伍军人生活补助。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0.7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年初未纳入预算。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临时救助(款)临时救助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0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年初未纳入预算。
1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主要用于: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费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年初预算为7.5万元,支出决算为7.5万元. 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1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主要用于: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年初预算为6.6万元,支出决算为6.6万元,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1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主要用于:反映行政事业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年初预算为12.8万元,支出决算为12.8万元,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1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主要用于;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的标准,行政事业单位向职工发放的租金补贴。年初预算为12.2万元,支出决算为12.2万元,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六、关于庄河市民政局本级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庄河市民政局本级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83.15万元,包括人员经费263.92万元,公用经费19.23万元。基本支出中:
1、工资福利支出205.13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工资58.94万元、津贴补贴65.01万元、奖金28.68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15.1万元、职业年金缴费8.19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7.72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6.6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09万元、住房公积金12.8万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19.23万元,主要用于:邮电费2.49万元、差旅费0.20万元、公务招待费0.64万元、工会经费2.2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57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0.12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8.79万元,主要用于:离休费17.71万元、抚恤金23.23万元,生活补助17.66万元,奖励金0.19万元。
七、关于庄河市民政局本级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庄河市民政局本级2020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4万元,支出决算为4.21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突发新冠肺炎疫情,市民政局承担城乡社区疫情防控指导和检查任务,公务用车支出增加。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没有安排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万元,支出决算为3.57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市民政局下乡督导检查疫情防控工作任务增加,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没有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年初预算为3万元,支出决算为3.57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市民政局下乡督导检查疫情防控工作任务增加;公务接待费年初预算为1万元,支出决算为0.64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厉行节约的各项要求,严控“三公经费”开支。
2020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度决算数减少2.54万元,下降37.63%,主要原因: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厉行节约的各项要求,严控“三公经费”开支,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万元,下降0%,主要原因:没有安排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下降2.86万元,下降44.48%,主要原因: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厉行节约的各项要求,严控“三公经费”开支,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减少0万元,下降0%,主要原因:没有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2.86万元,增长44.48%,主要原因: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厉行节约的各项要求,严控“三公经费”开支;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32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接待上级部门疫情防控督导检查任务增加。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3.57万元,占“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的84.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64万元,占“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的15.2%。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开支内容包括:无。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3.57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公务用车0辆,主要用于无。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3.57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0年,庄河市民政局本级预算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0.64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64万(含外宾接待支出0万元),全年公务接待共批12次、105人次,其中:接待外宾0批次、0人次。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主要原因:没有安排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全年公务接待共批0次、0人次。
八、关于庄河市民政局本级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庄河市民政局本级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上年结转和结余415.66万元,本年收入0万元,本年支出407.3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8.36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其他支出(类)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款)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项)本年支出407.30万元。主要用于:社会福利彩票公益金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407.30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上年结转,年初未纳入预算。
九、关于庄河市民政局本级2020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庄河市民政局本级2020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和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庄河市民政局本级2020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9.23万元,比2019年度减少22.07万元,下降53.44%,主要原因: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厉行节约的各项要求,严控“三公经费”开支。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庄河市民政局本级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单位共有车辆3辆,其中,副部(省)级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3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应急公务用车等;单位价值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单位组织对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开展评价项目5个,涉及预算金额47.5万元。从评价情况看,通过开展绩效自评部门支出绩效意识有一定增强,“要钱不随意,花钱要效益”的绩效理念逐渐深入,提高了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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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级预算项目绩效自评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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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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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社区超面积取暖费 |
项目年度 |
2020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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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门 |
庄河市民政局 |
实施单位 |
庄河市民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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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金投入 |
年初预算数 |
15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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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年预算数 |
15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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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执行数 |
15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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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目标 |
年度目标 |
实际完成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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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社区办公服务用房面积300㎡以下的社区采暖费,由社区从办公经费中列支解决;社区办公服务用房面积300㎡以上实行集中供热的,超出300㎡以上面积由市财政和社区所在街道办事处(镇政府)两级财政按1:1比例承担。 |
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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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度指标值 |
实际完成值 |
权重 |
得分 |
|
|
共性指标 |
财务管理 |
预算执行率 |
15万 |
15万 |
必要 |
10 |
|
|
产出指标 (50分)
|
数量指标 |
补贴社区数 |
大于20个 |
22个 |
必要 |
10 |
|
|
质量指标 |
社区办公用房供暖达标 |
大于20个 |
100% |
必要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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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效指标 |
缴纳时效 |
按时缴纳 |
按时缴纳 |
必要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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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效益指标)(30分) |
社会效益指标 |
保障社区采暖 |
全覆盖 |
全覆盖 |
必要 |
30 |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社区满意 |
100% |
100% |
必要 |
10 |
|
|
总计 |
- |
- |
- |
- |
|
100分 |
|
|
本级预算项目绩效自评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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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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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名称 |
印刷费 |
项目年度 |
20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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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门 |
庄河市民政局 |
实施单位 |
庄河市民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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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金投入 |
年初预算数 |
5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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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年预算数 |
5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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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预算执行数 |
5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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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目标 |
年度目标 |
实际完成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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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是在市政府的领导下,贯彻执行上级民政工作的政策法规,做好全市民政管理工作 |
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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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度指标值 |
实际完成值 |
权重 |
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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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共性指标 |
财务管理 |
预算执行率 |
5万 |
5万 |
必要 |
10 |
||||
|
产出指标 (50分)
|
数量指标 |
宣传图板及海报 |
宣传活动至少20次,海报发放近十万张 |
全部完成 |
必要 |
10 |
||||
|
质量指标 |
民生宣传覆盖率 |
全覆盖 |
全覆盖 |
必要 |
20 |
|||||
|
时效指标 |
宣传到户到人 |
100% |
100% |
必要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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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效益指标)(30分) |
社会效益指标 |
保障社区采暖 |
全覆盖 |
全覆盖 |
必要 |
30 |
||||
|
满意度指标 |
社会满意度 |
服务对像满意 |
满意 |
满意 |
必要 |
10 |
||||
|
总计 |
- |
- |
- |
- |
|
1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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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级预算项目绩效自评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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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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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名称 |
地名办标牌制作 |
项目年度 |
20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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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门 |
庄河市民政局 |
实施单位 |
庄河市民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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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金投入 |
年初预算数 |
1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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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年预算数 |
1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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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预算执行数 |
1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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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绩效目标 |
年度目标 |
实际完成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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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庄河市地名办公室负现全市区划调整,楼门牌号编排制作、维护维修。规划城区路标设制及维护维修,完善城区规划建设。 |
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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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度指标值 |
实际完成值 |
权重 |
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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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共性指标 |
财务管理 |
预算执行率 |
10万 |
10万 |
必要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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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产出指标 (50分)
|
数量指标 |
城市路标维护维修 |
路标维护20根,维修指示牌70块 |
完成 |
必要 |
10 |
||||
|
质量指标 |
城市路标维护维修达标 |
100% |
100% |
必要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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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指标 |
工作开展及完成时间 |
全年开展,当年12月底计划完成 |
于10份底完成全年计划 |
必要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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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指标)(30分) |
社会效益指标 |
城市路标维护维修 |
全覆盖 |
全覆盖 |
必要 |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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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社区满意 |
100% |
100% |
必要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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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计 |
- |
- |
- |
- |
|
1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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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级预算项目绩效自评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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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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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社会组织服务中心雇员编工资保险 |
项目年度 |
20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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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门 |
民政局 |
实施单位 |
民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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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投入 |
年初预算数 |
11.3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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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年预算数 |
11.3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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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执行数 |
11.3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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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目标 |
年度目标 |
实际完成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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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过开展社会组织发展服务中心建设,成立孵化基地,进一步推动社会组织管理制度改革,激发社会组织活力,发挥社会组织作用,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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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度指标值 |
实际完成值 |
权重 |
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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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性指标 |
财务管理 |
预算执行率 |
11.3万元 |
11.3万元 |
必要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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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全年工资、五险一金发放人 |
2人 |
2人 |
必要 |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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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效指标 |
资金拨付时间 |
每个月10号前 |
按时拨付 |
必要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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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保证人力,积极推进社会组织服务工作 |
基本完成 |
基本完成 |
必要 |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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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工作人员满意度 |
总体满意 |
总体满意 |
必要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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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计 |
- |
- |
- |
- |
必要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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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级预算项目绩效自评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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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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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社会组织服务中心运行经费 |
项目年度 |
20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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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门 |
民政局 |
实施单位 |
民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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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投入 |
年初预算数 |
6.2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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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年预算数 |
6.2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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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执行数 |
6.2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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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目标 |
年度目标 |
实际完成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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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开展社会组织发展服务中心建设,成立孵化基地,进一步推动社会组织管理制度改革,激发社会组织活力,发挥社会组织作用,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 |
按时拨付社会组织服务中心运行经费,有效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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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度指标值 |
实际完成值 |
权重 |
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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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共性指标 |
财务管理 |
预算执行率 |
6.2万 |
6.2万 |
必要 |
10 |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物业费、电梯维护费、取暖费 |
合计6.2万 |
6.2万 |
必要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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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量指标 |
社会组织监管 |
各项年检及检查督导任务完成率95%以上 |
100% |
必要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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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效指标 |
工作开展及完成时间 |
全年开展,当年12月底计划完成 |
完成 |
必要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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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社会组织信息公开度 |
面向社会公开 |
全部公开 |
必要 |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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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像满意度 |
满意 |
满意 |
必要 |
10 |
||||
|
总计 |
- |
- |
- |
- |
必要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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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五、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XXXXXXXX收入等。
六、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
七、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九、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十一、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十二、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三、“三公”经费:指单位使用本级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参加国际合作交流、重大项目洽谈、境外培训研修等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全国性专业会议、国家重大政策调研、专项检查以及外事团组接待交流等执行公务或开展业务所需住宿费、交通费、伙食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编制内公务车辆的报废更新,以及用于安排市内因公出差、公务文件交换、日常工作开展等所需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十四、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主要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庄河市民政局本级2020年度决算报表
(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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