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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1](第六号)——城乡人口和流动人口情况

发布日期:2021-05-31

【字号: | |

辽宁省统计局

辽宁省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111日零时全省人口城乡分布及流动情况公布如下:

一、城乡[2]人口

全省人口[3]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30725976人,占72.14%;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11865431人,占27.86%。同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城镇人口增加3558048人,乡村人口减少4712964人,城镇人口比重上升10.04个百分点。

二、流动人口[4]

全省人口中,人户分离人口[5]15670121人,其中,市辖区内人户分离[6]人口为5676890人,流动人口为9993231人。流动人口中,省外流入人口为2847308人,省内流动人口为7145923人。

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人户分离人口增加6360063人,增长68.31%;市辖区内人户分离人口增加2699462人,增长90.66%;流动人口增加3660601人,增长57.81%

注释:

[1]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

[2]城镇、乡村是按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划分城乡的规定》划分的。

[3]全省人口是指全省14个地级市及沈抚示范区的人口,不包括现役军人和居住在省内的港澳台居民和外籍人员。

[4]流动人口是指人户分离人口中扣除市辖区内人户分离的人口。

[5]人户分离人口是指居住地与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不一致且离开户口登记地半年以上的人口。

[6]市辖区内人户分离人口是指一个直辖市或地级市所辖的区内和区与区之间,居住地和户口登记地不在同一乡镇街道的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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