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市八届人大二次会议《关于增设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第44号)的答复意见
发布日期:2023-07-31
李娜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增设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的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对本建议的办理概述
此建议庄河市政府办批转,由我局会同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共同办理,局领导非常重视市八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安排人员立即开展相关研究工作。我们积极了解当前国家省市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发展情况,对建议所提的内容深入研究分析,并及时与您沟通反馈,力求办理工作务求高效。
二、对建议的逐条答复
对您在建议中提出“政府指定一个牵头部门统一协调相关部门共同研究安装标准,按照区域统一规范安装管理、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当安装主城区和小区内,费用可以与庄河正在进行老城区改造,建议将安装充电桩直接纳入改造项目,一起完成”相关建议,我们非常赞同,非常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将有关答复意见反馈如下:
目前,我市现有新能源汽车1000余辆,充电设施30余座;随着新能源汽车的普及和发展,但充电成为产业发展的短板,明显滞后于电动汽车的发展。充电桩数量少、充电慢、找桩难、利用率不高、里程焦虑等,一定程度上制约了电动汽车的推广普及,成为新能源汽车发展的掣肘和梗阻。为加快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建设,进一步完善城市基础设施和推进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有效促进我市清洁能源电力本地消纳,初步编制《庄河市新能源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规划(2023-2030)》,全面推进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建设。
科学规划我市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着重补齐城市公共停车场、商业区、居住区、交通枢纽等场所的充电基础设施,提升整体建设水平,实现城市公用充电设施均衡发展。以“两区”(居住区、办公区)、“三中心”(商业中心、工业中心、休闲中心)为重点,依托城市道路交通网络,推动城市充电基础设施网络从中心城区向外围有序延伸。
按照《庄河市新能源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规划(2023-2030)》,我市积极推进居住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至2025年,力争建设居住区充电设施1000台;至2030年,力争建设居住区充电设施4000台。居住区充电设施类型应以慢充桩为主、快充桩为补充。同时率先开展办公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至2025年,力争建成办公区充电设施500台;至2030年,力争建成办公区充电设施2400台。办公区充电设施类型应以慢充桩为主、快充桩为补充。大力推动公共区域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以“三中心”及交通枢纽为公共区域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重点。推动商业中心、工业中心、休闲中心、交通枢纽、交通廊道、加油站等区域充电设施建设。至2025年,力争建成公共充电设施800台;至2030年,力争建成公共充电设施3300台。公共充电设施类型应以快充桩为主,慢充桩为补充。
按照庄河市清洁能源产业布局,加大光伏、风电、核电等新能源在充电网中应用,研究完善新能源汽车消费和储放绿色电力的交易和调度机制,开展“光储充放”一体化充电站应用,推动充放电微网反哺配电网,通过城市虚拟电厂体系建设,实现充电网与能源网的融合发展。再次感谢您对庄河市新能源汽车发展工作给予的关注和支持,欢迎您今后继续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庄河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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