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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市八届人大二次会议《关于初中生食堂用餐情况的建议》(第31号)的答复意见

发布日期:2023-0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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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海代表:

您在市八届人大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初中生食堂用餐情况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对本建议的办理概述

近年来,市政府和教育局均始终高度关注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工作,2022年起,我市以中小学生“盘中餐”守护行动为载体,多措并举务求规范学校食堂经营行为,提高学生餐安全与质量水平。收到您的建议后,教育局分管领导亲自参与,对有关问题深入开展调查检查,进行研究,并着力推动有关问题逐步解决。

二、对所提建议的答复

(一)逐步引入多元化的经营方式,切实推动食堂专业化运行。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文件要求,学校食堂原则上由学校自主经营,不允许承包经营,确有困难不能自主经营的,可以采取购买服务方式经营食堂,或校外供餐。目前,我市共有中小学、幼儿园食堂127所,绝大部分均由学校自主经营。有13所学校因自主经营困难,2022年起递交申请并公开招标,引进有专业资质、有管理经验的社会企业,服务外包经营学校食堂,学校继续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对服务企业的监督和退出机制,加强对服务质量的监管,成效总体良好。通过与市场监管部门了解,我市目前还没有已经注册登记的具备资质的供餐企业(即中央厨房),无法为学校提供校外供餐服务(包括提供粗加工后的半成品)。

(二)严格控制费用支出范畴,切实推动学校食堂公益化运行。2022年,教育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卫生健康局联合印发《关于开展庄河市中小学生“盘中餐”守护行动的实施方案》,其中明确要求学校食堂账目必须专账核算,并确定了师生餐费支出范畴,食堂的房屋、场地建设及维修费,设施设备购置及维护费等不得纳入成本,切实保障学生入口率。2022年以来,教育局委托第三方会计机构,每年对学校食堂财务情况至少进行一次审计检查,以及时发现和纠正食堂收支存在的问题,遏制挤占、挪用、截留学生餐费的情况发生。

(三)加强食品管理和宣传教育,切实推动学校食堂安全化运行。结合最新文件,修订《庄河市学校食堂管理办法》,制定“十必须”“十不准”,中小学、幼儿园全面实现“互联网+眀厨亮灶”,教育、市场等部门实施线上线下相结合的监管,不断夯实学校食品安全基础。将食品安全知识纳入课堂教学内容,发挥“1530”安全教育机制,在开学初、节假日前、周末前,开展经常性的教育提醒,每年7、8月份,教育局均会按照市食安办要求,组织学校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宣传教育活动,通过走进食品检测实验室、参观食堂、探究食物营养组成等多种方式和载体,激发学生兴趣,提高学生食品安全素养与意识。同时,积极在学校创设相关氛围,学校食堂餐厅等处均张贴有“反食物浪费”等宣传标语、海报,海华小学、红崖学校等学校还通过“按需打餐”,减少食物浪费,倡导学生践行“光盘行动”,引导学生养成节约粮食的良好习惯。

(四)不断拓宽监督渠道,切实提升食堂透明度和社会满意度。为提升社会公众对学校食堂经营管理情况的知晓度、参与度,教育局印发了《学校集中用餐用餐信息公开制度》,并将学校食堂周菜谱公开情况纳入日常检查内容,倒逼学校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同时,推进落实《校领导陪餐评价制度》《学生家长陪餐制度》,从8个方面进行客观评价,建立评价——反馈——整改闭环管理机制。制定《学校食堂满意度测评工作实施方案》,在学校每月测评的基础上,教育局学期内测评一次,将评价结果排名通报,做到真评价、真反馈、真整改,促提高,激励学校在提高学生餐营养与质量上下功夫。

三、下一步工作举措

食品安全大于天,您提出的建议对改进食堂工作、提升社会评价、维护学生健康方面有重要的参考价值,教育局将切实发挥行业部门作用,不断加强对学校食堂工作的监管和指导,着力办“学校尽心、学生舒心、家长放心、社会安心”的“四心”食堂。衷心感谢您对教育事业的关心关注和理解支持,诚挚希望一如既往对教育发展建言献策。


庄河市教育局

2023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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