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市八届人大二次会议《关于下调我市出租车起步价的建议》(第183号)的答复意见
发布日期:2023-07-31
汤丽文代表:
您的《关于下调我市出租车起步价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的建议我局高度重视,并责成交通执法队查阅研究相关政策法规并对出租车经营者进行初步摸排。经查,关于出租车起步价调整业务应由发改部门根据成品油价格调整进行巡游出租车起步价调价。经对出租差经营者调查摸排,目前仅有三分之一的经营者同意对现有出租车起步价进行调整,其他经营者不同意调整,若贸然调价会造成出租车行业不稳定,甚至会引起群体上访,影响我市社会稳定。作为行业主管部门,我局需充分考虑行业稳定和广大经营者利益,若出租车经营者对调整起步价意见一致,我局会依据相关工作流程向发改部门申请对我市出租车起步价格进行调整。感谢您的建议!
庄河市交通运输局
2023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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