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市八届人大二次会议《关于修建绿色校车停靠点的建议》(第81号)的答复意见
发布日期:2023-07-31
汪霖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修建绿色校车停靠点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据教育局统计,庄河市与2012年起开通中小学校车服务,现有中小学校车311台,服务1.14万名学生。农村有校车停靠站点1713个(5人一下候车的站点938个,6-10人候车的站点473个,11人及以上候车的站点302个),分布在25个乡镇街道。
按照《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第一章第三条之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发展城市和农村的公共交通,合理规划、设置公共交通线路和站点,为需要乘车上下学的学生提供方便。第五章第三十二条之规定:校车上下学生,应当在校车停靠站点停靠;未设校车停靠站点的路段可以在公共交通站台停靠。道路或者交通设施的管理、养护单位应当按照标准设置校车停靠站点预告标识和校车停靠站点标牌,施划校车停靠站点标线。
下一步,我局将认真落实市政府工作部署,严格依据《校车安全管理条例》要求,积极会同教育、公安部门,共同确认校车运行路线和停靠站点信息,深入开展宣传教育、监督检查、违法整治等工作,并立即向政府和上级交通主管部门申请实施该项目,完善交通警示设施设置,最大限度保证学生乘车、候车安全。
感谢您对交通运输事业、教育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庄河市交通运输局
2023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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