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市八届人大二次会议《关于对光明山镇佟岭村部分损毁村路进行整修改造的建议》(第166号)的答复意见
发布日期:2023-07-31
姜洁、赵晶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对光明山镇佟岭村部分损毁村路进行整修改造的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我局对你们的建议高度重视。经调查,建议中所反映的水泥路系2009年政府资金和村民自筹修建。现该路面破损,亟需维修,只能保证基本通行。因该部分水泥路不在我局所属交通运输事业服务中心管养的路网范围内,按照国家及省市现有相关投资政策暂无将其纳入农村公路大中修改造和维修计划。建议由该路产权单位实施改造维修。
同时我局也将继续与上级主管部门加强沟通,如有相关支持政策下达,将根据政策要求,第一时间将符合要求的道路逐步纳入路网,并安排后续维修工作。
庄河市交通运输局
2023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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