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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市八届人大三次会议《关于整治电动“三轮车”“四轮车”非法营运问题的建议》(第148号)建议的答复意见

发布日期:2024-0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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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海燕、马燕代表:

提出的《关于整治电动“三轮车”“四轮车”非法营运问题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是按照市委、市政府开展打击陆路水路非法营运和交通秩序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我局联合公安交警等部门开展打击非法营运专项整治行动,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整治从事非法营运的电动“三轮车”“四轮车”。

二是从2024年4月至今我局抽调精干执法人员,联合公安交警加大巡查力度和增加巡查频次,重点整治一些非法载三轮集聚地段例如黄海大街商贸门口、三院路口、步行街、中医院、早市道边,执法人员每天采取8小时弹性工作制,利用早上对早市及农村客车站点进行巡查打击三轮车载客,中午对中医院商贸进行巡查打击三轮车载客,下午及晚高峰对商贸门口、三院道口、步行街进行存巡查打击三轮车载客,分时段加大打击力度。

三是联合交警部门,持续整治利用残疾人专用车、电动三轮四轮车从事非法营运活动等违法违规行为,确保实现“打早打小、露头就打”,净化出租客运市场秩序。

4至6月,庄河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联合公安交警共查扣三轮四轮电动车26台。有力维护道路客运市场和谐稳定,有效保护合法经营者权益,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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