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变更登记公告(2025-2470)
发布日期:2025-09-08
根据申请人姜逢祥身份证号码(2102251960****0379)提出的不动产变更申请,经初步审查,拟将姜凤祥位于庄河市长岭镇富贵村和尚屯46号的经庄河县长岭乡土地管理办公室于1986年审批的申请人更正为姜逢祥,现予以公告,如利害关系人对此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和相关证明材料送达我单位。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单位将予以变更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庄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 0411-89813169-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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