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注销登记公告(2025-2581)
发布日期:2025-11-13
依据孙振伟(2102251980****0054)位于庄河市新华街道暖水委王沟屯办证申请,申请人孙振伟继承孙殿庆庄房权证庄私字第200507615号面积29.03平方米房屋和庄房权证庄私字第200507616号111.00平方米房屋,因合并产权办证需要。现由继承人孙振伟申请注销孙殿庆庄房权证庄私字第200507616号产权证。上述不动产无抵押登记,无法院查封,无产权争议。本单位将按《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相关规定,予以注销。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庄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 0411-89813169-812
声明人:孙振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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