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判决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2025-2639)
发布日期:2025-11-20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对下列不动产权证书公告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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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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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房地号 |
不动产坐落 |
房屋面积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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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
产权证号0100486号 |
徐文发 |
住宅 |
19-3516 |
庄河市大郑镇南甸村大于屯3号 |
126.00平方米 |
案号庄河市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4)辽0283执3025号和民事判决书(2024)辽0283民初2055号买受人徐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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