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遗失作废声明(2025-2659)
发布日期:2025-11-21
产权人邹本荣保管不善,不慎将坐落于庄河市长岭镇广大村万增屯的庄农房字第1273号(房屋所有权证书)遗失,因邹本荣已去世,现由继承人邹伟申请挂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对上述不动产权证书公告作废。此不动产无抵押,无查封,无产权争议。如有不实,本人愿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庄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 0411-89813169-812
声明人:邹伟
发布日期:2025-11-21
产权人邹本荣保管不善,不慎将坐落于庄河市长岭镇广大村万增屯的庄农房字第1273号(房屋所有权证书)遗失,因邹本荣已去世,现由继承人邹伟申请挂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对上述不动产权证书公告作废。此不动产无抵押,无查封,无产权争议。如有不实,本人愿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庄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 0411-89813169-812
声明人:邹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