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房审批手续原件作废声明(2025-2676)
发布日期:2025-11-26
不动产权利人孙世柱保管不善,不慎将庄河县土地管理局于1987年3月27日审批翻建房审批表原件丢失,因孙世住已去世,现由继承人孙守任申请声明作废。如有不实,本人愿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庄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0411-89813169-812
声明人:孙守任
发布日期:2025-11-26
不动产权利人孙世柱保管不善,不慎将庄河县土地管理局于1987年3月27日审批翻建房审批表原件丢失,因孙世住已去世,现由继承人孙守任申请声明作废。如有不实,本人愿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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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0411-89813169-812
声明人:孙守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