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公告(2025-2862)
发布日期:2025-12-11
购房人房玉清向我中心提出不动产登记申请,要求将位于庄河市兴达街道延安路一段628号楼2单元102号(原汽车一队家属楼)的楼房(建筑面积122.45平方米)登记在其名下。
如对此有异议,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我中心(电话:89860099)提出,逾期我中心将依法予以登记。
特此公告。
庄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12月11日
发布日期:2025-12-11
购房人房玉清向我中心提出不动产登记申请,要求将位于庄河市兴达街道延安路一段628号楼2单元102号(原汽车一队家属楼)的楼房(建筑面积122.45平方米)登记在其名下。
如对此有异议,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我中心(电话:89860099)提出,逾期我中心将依法予以登记。
特此公告。
庄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