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判决他项公告(2025-2952)
发布日期:2025-12-19
根据大连市中山区人民法院(2025)辽0202执恢2806号协助执行通知书和大连市中山区人民法院(2025)辽0202执恢2806号执行裁定书,裁定将位于庄河市新华街道长征委泰昌路16号1层3房屋过户至买受人曲俊名下。(上述房屋他项权证号为201307561号,因我中心无法收回上列房屋他项权利证。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声明上列他项产权证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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