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房审批手续原件作废声明(2026-29)
发布日期:2026-01-06
不动产权利人郝玉双保管不善,不慎将庄河市昌盛街道市场委下市场屯于2010年7月20日审批新建房审批表原件丢失,现由郝玉双申请声明作废。如有不实,本人愿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庄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0411-89813169-812
声明人:郝玉双
发布日期:2026-01-06
不动产权利人郝玉双保管不善,不慎将庄河市昌盛街道市场委下市场屯于2010年7月20日审批新建房审批表原件丢失,现由郝玉双申请声明作废。如有不实,本人愿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庄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0411-89813169-812
声明人:郝玉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