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遗失作废声明(2026-117)
发布日期:2026-01-23
产权人庄河市友谊二手车交易有限公司保管不善,不慎将坐落于庄河市新华街道徐岭委三寰大街1023号1-2层的产权号为辽(2017)庄河市不动产权第08006602号(房屋所有权证书)遗失,现由张恒明申请挂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对上述不动产权证书公告作废。此不动产无抵押,无查封,无产权争议。如有不实,本人愿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庄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 0411-89813169-812
声明单位:庄河市友谊二手车交易有限公司
申请人:张恒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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