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6-01-27
【字号: 大 | 中 | 小】
预告登记权利人:杜文(2102831996****1030),因保管不善,不慎将位于庄河市兰店乡东昊名城7-2-601的预购商品房预购登记证明遗失,预告登记证明证号为20152892号,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声明该预告登记证明作废。
声明人:杜文
责编: 张晨义 来源: 不动产登记中心 | 【打印】 | 【关闭窗口】
主办单位:庄河市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庄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辽宁省庄河市世纪广场1号
邮编:1164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