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公告(2026-279)
发布日期:2026-02-13
购房人丛树清、孙桂敏向我中心提出不动产登记申请,要求将位于庄河市兴达街道胜利街966号楼3单元102室(原原庄河市二高中楼101室)的楼房(建筑面积93.83平方米)登记在其名下。
如对此有异议,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我中心(电话:89860099)提出,逾期我中心将依法予以登记。
特此公告。
庄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2月13日
发布日期:2026-02-13
购房人丛树清、孙桂敏向我中心提出不动产登记申请,要求将位于庄河市兴达街道胜利街966号楼3单元102室(原原庄河市二高中楼101室)的楼房(建筑面积93.83平方米)登记在其名下。
如对此有异议,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我中心(电话:89860099)提出,逾期我中心将依法予以登记。
特此公告。
庄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