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房审批手续原件作废声明(2026-293)
发布日期:2026-02-24
不动产权利人刘海军保管不善,不慎将庄河市明阳镇大崔村郝屯的经庄河市国土资源局和庄河市规划局于2008年6月24日审批新建房审批表原件丢失,现由刘海军申请声明作废。如有不实,本人愿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庄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0411-89813169-812
声明人:刘海军
发布日期:2026-02-24
不动产权利人刘海军保管不善,不慎将庄河市明阳镇大崔村郝屯的经庄河市国土资源局和庄河市规划局于2008年6月24日审批新建房审批表原件丢失,现由刘海军申请声明作废。如有不实,本人愿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庄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0411-89813169-812
声明人:刘海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