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遗失作废声明(2026-297)
发布日期:2026-02-25
产权人张福成保管不善,不慎将坐落于庄河市兰店乡鲍码村二屯的产权证号为庄村房执字第0024909号(房屋所有权证书)遗失,因张福成已去世,现由继承人张强申请挂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对上述不动产权证书公告作废。此不动产无抵押,无查封,无产权争议。如有不实,本人愿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庄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 0411-89813169-812
声明人:张强
发布日期:2026-02-25
产权人张福成保管不善,不慎将坐落于庄河市兰店乡鲍码村二屯的产权证号为庄村房执字第0024909号(房屋所有权证书)遗失,因张福成已去世,现由继承人张强申请挂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对上述不动产权证书公告作废。此不动产无抵押,无查封,无产权争议。如有不实,本人愿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庄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 0411-89813169-812
声明人:张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