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房审批手续原件作废声明(2026-304)
发布日期:2026-02-25
不动产权利人赵恩阳保管不善,不慎将庄河市大营镇大营村东房身屯的经庄河县大营人民公社管理委员会于1983年4月8日审批接建房审批表原件丢失,现由继承人赵永彬申请声明作废。如有不实,本人愿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庄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0411-89813169-812
声明人:赵永彬
发布日期:2026-02-25
不动产权利人赵恩阳保管不善,不慎将庄河市大营镇大营村东房身屯的经庄河县大营人民公社管理委员会于1983年4月8日审批接建房审批表原件丢失,现由继承人赵永彬申请声明作废。如有不实,本人愿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庄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0411-89813169-812
声明人:赵永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