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遗失作废声明(2024-1250)
发布日期:2024-09-19
不动产权人宋巨忠保管不善,不慎将坐落于庄河市栗子房镇凤卜村凤西屯的庄农房字第190号(房屋所有权证书)遗失。因其爱人邹淑鲜已去世,现由继承人宋巨忠申请声明作废。此不动产无抵押,无查封,无产权争议。如有不实,本人愿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庄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 0411-89813169-812
声明人:宋巨忠
发布日期:2024-09-19
不动产权人宋巨忠保管不善,不慎将坐落于庄河市栗子房镇凤卜村凤西屯的庄农房字第190号(房屋所有权证书)遗失。因其爱人邹淑鲜已去世,现由继承人宋巨忠申请声明作废。此不动产无抵押,无查封,无产权争议。如有不实,本人愿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庄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 0411-89813169-812
声明人:宋巨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