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注销登记公告(2024-1277)
发布日期:2024-08-19
不动产权利人臧守敏申请将坐落于庄河市大营镇四门孙村,房屋结构瓦房,间数4间,面积70.00㎡产权证号为庄村房执字第0128158号办理注销登记。因房屋倒塌无法居住已拆除,现申请注销。此不动产无抵押登记,无法院查封,无产权争议。如有不实,本人愿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
凡对声明有异议者,请自本声明发布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 向庄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提交异议书面材料,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本人将按《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相关规定,申请注销上列不动产权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庄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 0411-89813169-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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