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遗失作废声明(2024-1334)
发布日期:2024-09-02
不动产权人于守勤保管不善,不慎将庄河县土地管理委员会于1986年3月25日审批的翻建房审批表原件丢失,现申请声明作废。如有不实,本人愿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庄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0411-89813169-812
声明人:于守勤
发布日期:2024-09-02
不动产权人于守勤保管不善,不慎将庄河县土地管理委员会于1986年3月25日审批的翻建房审批表原件丢失,现申请声明作废。如有不实,本人愿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庄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0411-89813169-812
声明人:于守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