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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权证作废声明(2024-1603)

发布日期:2024-0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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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河市栗子房镇凤堡村小学保管不善,不慎将坐落于庄河市栗子房镇凤堡村的庄集用(2004)字第1103号土地使用权证遗失,根据辽教发(2013147号、庄委办发(2020)58号文件内容,凤堡小学已移交至凤堡村村民委员会,由庄河市栗子房镇凤堡村村民委员会申请声明作废。此土地无抵押,无查封,无产权争议。如有不实,本人愿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庄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 0411-89813169-812 

              声明人:庄河市栗子房镇凤堡村村民委员会


责编: 张晨义  来源: 不动产登记中心 | 【打印】 | 【关闭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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