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遗失作废声明(2024-1766)
发布日期:2024-10-31
不动产权人陈福海保管不善,不慎将坐落于庄河市徐岭镇杨树房村陈屯的庄农房字第1523号(房屋所有权证书)遗失。因其爱人张宝清已去世,现由继承人陈铭龙申请声明作废。此不动产无抵押,无查封,无产权争议。如有不实,本人愿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庄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 0411-89813169-812
声明人:陈铭龙、陈福海
发布日期:2024-10-31
不动产权人陈福海保管不善,不慎将坐落于庄河市徐岭镇杨树房村陈屯的庄农房字第1523号(房屋所有权证书)遗失。因其爱人张宝清已去世,现由继承人陈铭龙申请声明作废。此不动产无抵押,无查封,无产权争议。如有不实,本人愿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庄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 0411-89813169-812
声明人:陈铭龙、陈福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