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判决他项权证作废(2024-1792)
发布日期:2024-11-07
根据大连市中山区人民法院(2024)辽0202执恢2459号协助执行通知书和大连市中山区人民法院(2024)辽0202执恢2459号执行裁定书,裁定将庄河市昌盛街道状秀苑小区4号1单元11层3号的房屋过户至于春莲名下。(他项权证号为20150755)。因我中心无法收回上列他项权利证。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声明上列他项产权证作废。
发布日期:2024-11-07
根据大连市中山区人民法院(2024)辽0202执恢2459号协助执行通知书和大连市中山区人民法院(2024)辽0202执恢2459号执行裁定书,裁定将庄河市昌盛街道状秀苑小区4号1单元11层3号的房屋过户至于春莲名下。(他项权证号为20150755)。因我中心无法收回上列他项权利证。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声明上列他项产权证作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