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注销登记公告(2024-2935)
发布日期:2024-11-27
产权人张国才申请将坐落于庄河市步云山乡高峰村华店屯,房屋结构瓦房,间数:3间,面积:52.50平方米。产权证号为庄农房字第4096号办理注销登记。因房屋年久失修已倒塌,现由宋文英申请注销。此不动产无抵押登记,无法院查封,无产权争议。如有不实,本单位愿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
凡对声明有异议者,请自本声明发布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 向庄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提交异议书面材料,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本人将按《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相关规定,申请注销上列不动产权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庄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 0411-89813169-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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