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遗失作废声明(2024-3022)
发布日期:2024-12-06
不动产权人周相久保管不善,不慎将坐落于庄河市步云山乡志强村大周屯的庄农房字第3021号(房屋所有权证书)遗失。因其爱人赵世花已去世,现由继承人周相久申请声明作废。此不动产无抵押,无查封,无产权争议。如有不实,本人愿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庄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 0411-89813169-812
声明人:周相久
受托代理人:周丽娟
发布日期:2024-12-06
不动产权人周相久保管不善,不慎将坐落于庄河市步云山乡志强村大周屯的庄农房字第3021号(房屋所有权证书)遗失。因其爱人赵世花已去世,现由继承人周相久申请声明作废。此不动产无抵押,无查封,无产权争议。如有不实,本人愿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庄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 0411-89813169-812
声明人:周相久
受托代理人:周丽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