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4-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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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人焉世仁保管不善,不慎将庄河市土地管理局于1988年10月12日审批的接建房审批表原件丢失,现声明作废。如有不实,本人愿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庄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0411-89813169-812
声明人:焉世仁
责编: 张晨义 来源: 不动产登记中心 | 【打印】 | 【关闭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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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1164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