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遗失作废声明(2025-47)
发布日期:2025-01-13
不动产权人王玉兰保管不善,不慎将坐落于庄河市南尖镇陶屯村毕屯的庄村房执字第0026498号(房屋所有权证书)遗失。因毕昭余已去世,现由继承人王玉兰、毕祥云申请声明作废。此不动产无抵押,无查封,无产权争议。如有不实,本人愿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庄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 0411-89813169-812
声明人:王玉兰、毕祥云
发布日期:2025-01-13
不动产权人王玉兰保管不善,不慎将坐落于庄河市南尖镇陶屯村毕屯的庄村房执字第0026498号(房屋所有权证书)遗失。因毕昭余已去世,现由继承人王玉兰、毕祥云申请声明作废。此不动产无抵押,无查封,无产权争议。如有不实,本人愿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庄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 0411-89813169-812
声明人:王玉兰、毕祥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