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权证作废声明(2025-48)
发布日期:2025-01-13
大连黄海起重电机有限责任公司因保管不善,不慎将坐落于庄河市荷花山镇芙蓉村姜屯庄国用(2012)第2002号土地使用权证遗失,现由大连黄海起重电机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申请声明作废。此土地无抵押,无查封,无产权争议。如有不实,本人愿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庄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 0411-89813169-812
声明人:大连黄海起重电机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
发布日期:2025-01-13
大连黄海起重电机有限责任公司因保管不善,不慎将坐落于庄河市荷花山镇芙蓉村姜屯庄国用(2012)第2002号土地使用权证遗失,现由大连黄海起重电机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申请声明作废。此土地无抵押,无查封,无产权争议。如有不实,本人愿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庄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 0411-89813169-812
声明人:大连黄海起重电机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