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遗失作废声明(2025-52)
发布日期:2025-01-13
大连黄海起重电机有限责任公司保管不善,不慎将坐落于庄河市荷花山镇芙蓉村姜屯289-2号1层的房权证庄字第0901359号(房屋所有权证书)遗失。现由大连黄海起重电机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申请声明作废。此不动产无抵押,无查封,无产权争议。如有不实,本人愿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庄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 0411-89813169-812
声明人:大连黄海起重电机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
发布日期:2025-01-13
大连黄海起重电机有限责任公司保管不善,不慎将坐落于庄河市荷花山镇芙蓉村姜屯289-2号1层的房权证庄字第0901359号(房屋所有权证书)遗失。现由大连黄海起重电机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申请声明作废。此不动产无抵押,无查封,无产权争议。如有不实,本人愿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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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 0411-89813169-812
声明人:大连黄海起重电机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