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遗失作废声明(2025-187)
发布日期:2025-02-06
产权人冷功喜保管不善,不慎将坐落于庄河市仙人洞镇木盂山村大房身屯的庄村房执字第0051018号(房屋所有权证书)遗失。因冷功喜已去世,现由继承人张桂芝申请声明作废。此不动产无抵押,无查封,无产权争议。如有不实,本人愿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庄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 0411-89813169-812
声明人:张桂芝
发布日期:2025-02-06
产权人冷功喜保管不善,不慎将坐落于庄河市仙人洞镇木盂山村大房身屯的庄村房执字第0051018号(房屋所有权证书)遗失。因冷功喜已去世,现由继承人张桂芝申请声明作废。此不动产无抵押,无查封,无产权争议。如有不实,本人愿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庄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 0411-89813169-812
声明人:张桂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