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判决公告(2025-238)
发布日期:2025-02-13
根据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人民法院(2024)辽0202执恢265号执行裁定书和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人民法院(2024)辽0202执恢265号协助执行通知书,,裁定将位于庄河市徐岭镇衣屯的庄国用(2011)第0614号的土地过户至买受人大连正祥重型机床有限公司名下。(上述土地他项权证号为庄他项(2015)第453号),因我中心无法收回上列土地他项权利证。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声明上列他项产权证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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