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遗失作废声明(2025-265)
发布日期:2025-02-19
产权人吕启承保管不善,不慎将坐落于庄河市光明山镇财主房村大财房屯的庄村方执字第0141605号(房屋所有权证书)遗失。依据庄河市公证处(2024)辽大庄证民字第2504号公证委托书,现由受委托人吕启文申请声明作废。此不动产无抵押,无查封,无产权争议。如有不实,本人愿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庄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 0411-89813169-812
声明人:吕启文
发布日期:2025-02-19
产权人吕启承保管不善,不慎将坐落于庄河市光明山镇财主房村大财房屯的庄村方执字第0141605号(房屋所有权证书)遗失。依据庄河市公证处(2024)辽大庄证民字第2504号公证委托书,现由受委托人吕启文申请声明作废。此不动产无抵押,无查封,无产权争议。如有不实,本人愿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庄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 0411-89813169-812
声明人:吕启文